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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债务(遗产不够还债,法定继承人怎么做 ...
2024-02-02 09:39:56 阅读数:142不继承父母遗产逃避债务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世),作为儿子、女儿,在没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的情况下,往往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他们遗下的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父母生前欠的合法债务,负债的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吗子女可以不继承父母有债务的遗产,如果父母去世,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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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婚前债务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婚前的债务婚后配偶要承 ...
2024-02-01 11:20:12 阅读数:330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 债务 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 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 债权人 是有权向 债务人 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丈夫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生产经营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直接以丈夫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用承担对一方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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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该承担吗(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 ...
2024-02-01 10:26:09 阅读数:288如果丈夫欠下的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因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帮忙偿还,(三)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丈夫为了做生意借了很多钱,妻子虽然不知情,但家里的生活经济来源都是丈夫做生意赚的,这笔债务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债权人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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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一方有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吗(夫妻一方的债务需 ...
2024-02-01 10:20:09 阅读数:1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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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夫妻一方不知情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丈夫欠款妻子不知情 ...
2024-01-31 09:18:25 阅读数:425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分析丈夫欠信用卡款,老婆不知情是否有义务还款,关键看是否涉及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此债务是在婚内借的,则原则上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妻子仍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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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离婚协议里的债务如果一方全部承担(离婚协议里的债务如果 ...
2024-01-29 12:54:30 阅读数:514夫妻离婚协议一方全部承担债务受法律保护吗法律主观:夫妻协议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但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分割 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 夫妻共同债务 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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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离婚共同债务可以一方承担(离婚共同债务可以一方承担怎么 ...
2024-01-29 12:45:30 阅读数:14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可以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根据司法解释,第三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债权,实际归还欠款的一方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您好,离婚时可以协议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第三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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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婚姻期间男方欠债很多女方承担吗(夫妻债务最新法律规定)
2024-01-29 10:57:25 阅读数:362一、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需要偿还吗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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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夫妻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夫妻一方瞒着对方所欠债务怎 ...
2024-01-29 10:39:25 阅读数:304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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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离婚男方债务女方不知情需要承担吗(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 ...
2024-01-28 12:48:39 阅读数:737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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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普通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普通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 ...
2024-01-21 09:39:25 阅读数:150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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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担保人如何不承担责任(担保人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2024-01-20 14:17:28 阅读数:1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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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判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多少年)
2024-01-15 18:39:56 阅读数: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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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及判刑标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
2024-01-13 12:42:53 阅读数:308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法律分析: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 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为: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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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知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不知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 ...
2024-01-13 08:41:48 阅读数:23四、生产、 销售劣药罪 罪名及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七、生产、 销售不符合标准 的卫生器材罪罪名及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