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事故责任划分责任(对方全责,我无证驾驶,责任怎么划分)
无证驾驶事故责任划分责任
无证驾驶事故责任划分责任具体如下:
1、如果对方没有过错的,无证驾驶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无证驾驶人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的,无证驾驶一方是需要负全部责任的。
3、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无证驾驶超载处罚,具体如下:
1、客运超额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运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拘留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
2、告知被拘留人;
3、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给被拘留人;
4、如不申请复议,被拘留人应在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
无资格驾驶的七种状态: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4、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5、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7、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事故责任划分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过错的,无证驾驶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无证驾驶人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的,无证驾驶一方是需要负全部责任的。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