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
1.车祸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车祸10级大概赔偿下来多少钱)
2024-01-27 12:18:48 阅读数:493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索赔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 精神损害 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车祸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伤残鉴定的费用,先是由受害人进行垫付,然后在做完了伤残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再结合交警认定的责任,由车祸责任人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
法律知识
2.无证驾驶出车祸(无证驾驶出车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024-01-27 11:30:45 阅读数:43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机动车无证驾驶被车撞有什么责任法律分析:1、如果是无证驾驶上路,这时又发生车祸的话,主要责任问题不会因为你是否有证而判的,警方会经过调查、查看道路监控监测仪器来进行处罚。
-
法律知识
3.车祸次责需要赔偿对方吗(车祸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2024-01-23 13:17:18 阅读数:790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如下:(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
-
交通事故
4.车祸主责和次责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出车祸对方7我3分责怎么 ...
2023-12-28 18:45:11 阅读数:559车祸主责和次责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交通事故
5.车辆事故鉴定费用谁承担(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 ...
2023-12-13 15:06:44 阅读数:650因为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全责方被判定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全责方需要在赔偿中承担受害人的伤势鉴定费用,2、支付伤势鉴定费用:伤势鉴定费用由受害人本人承担,但是如果全责方被判定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全责方需要在赔偿中承担受害人的伤势鉴定费用。
-
交通事故
6.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责任(车祸死人后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2023-12-08 16:53:55 阅读数:46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
交通事故
7.交通事故后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赔偿款吗,车祸后离婚
2023-11-08 13:46:47 阅读数:6283、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人格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离婚,都不需要肇事者的配偶承担责任,1、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人格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离婚,都不需要肇事者的配偶承担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因身体伤害受到的赔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分割,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因身体伤害受到的赔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分割,2、法律主观:一方因车祸所获得的赔偿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可以分割。
-
法律知识
8.如何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债务(遗产不够还债,法定继承人怎么做 ...
2024-02-02 09:39:56 阅读数:142不继承父母遗产逃避债务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世),作为儿子、女儿,在没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的情况下,往往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他们遗下的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父母生前欠的合法债务,负债的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吗子女可以不继承父母有债务的遗产,如果父母去世,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法律知识
9.什么叫做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
2024-02-02 08:24:53 阅读数:184共同借款人指的是法律分析: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4.借款意向达成后,共同借款人与贷款人需要约定债权性质,是单独债权还是连带债权,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的借款目的或者约定的借款目的向同一债权人借款的关系。
-
法律知识
10.负债离婚后要共同承担吗(婚后负债离婚后要共同承担吗)
2024-02-01 13:53:23 阅读数:431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离婚时,男女双方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举债主要是为了维持生活的需要。
-
法律知识
11.夫妻婚前债务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婚前的债务婚后配偶要承 ...
2024-02-01 11:20:12 阅读数:330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 债务 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 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 债权人 是有权向 债务人 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丈夫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生产经营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直接以丈夫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用承担对一方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法律知识
12.夫妻婚内担保离婚后怎么承担(老公贷款我签字了离婚)
2024-02-01 11:17:12 阅读数:14(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内为丈夫担保离婚后怎么办法律分析:在婚内担保之后进行离婚的话,一般要看在担保时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般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是由连带责任,作为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还款责任,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不会影响债务本身,因此女方现在是有还款责任的,具体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需要根据最初的保证予以确定。
-
法律知识
13.夫妻分居多年,一方负债(夫妻分居多年,一方负债,另一方要 ...
2024-02-01 11:11:12 阅读数:145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客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法律知识
14.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该承担吗(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 ...
2024-02-01 10:26:09 阅读数:288如果丈夫欠下的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因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帮忙偿还,(三)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丈夫为了做生意借了很多钱,妻子虽然不知情,但家里的生活经济来源都是丈夫做生意赚的,这笔债务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债权人来证明。
-
法律知识
15.夫妻一方有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吗(夫妻一方的债务需 ...
2024-02-01 10:20:09 阅读数:1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