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为保证人(哪些人不能去西藏旅游)
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 )。银行从业考前【黑钻押题】,,
【答案】:B
我国《担保法》对保证人的资格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有那些具有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及意愿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能作保证人。作为保证人还要受下述各条件的限制:①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对特定事项作保证人的除外;②禁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③医院、学校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④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不能作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该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哪些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保证人一般会出现在债权债务的担保合同上,有时候,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就会要求债务人有保证人,这样一来,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了,还可以保证人代为履行相关的债权债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不得为保证人。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一、哪些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入,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如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交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一般是非经济利益。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极有可能减损其用于公益目的的财产,无疑有违公益法人的宗旨。因此,法律不允许它们作保证人。但在实践中,有许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非从事公益事业,对这些从事非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国家政策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认为其有从事保证活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担任保证人。因此,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充任保证人。
4、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合格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3)企业法人及经其书面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
(4)金融机构;
(5)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6)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根据上面对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分析,作为债权人,让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债权人更为有利。
在我们国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作为债权债务的保证人的,有一些人是不具备保证人的条件的,所以对于保证人的主体,我们应该有一个了解,找到合适的保证人。
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 )
【答案】:A
作为保证人不仅要满足上述两个要件,{民法典》对保证人的资格有以下限制性规定:
第一,机关法人不得作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二,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作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哪些人不能成为保证人
下面情况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1、夫妻之间是不可以互为保证人的。2、户籍不在贷款地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4、正常退休人员也不能担任保证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债务需要保证人来担保,而保证人主要就是要替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其主要责任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索要债款;
2.一般保证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借还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债务人的财产能依法履行债务职责时,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因此保证人的选择尤为重要。法律上在关于保证人的选择的方面有一定的相关规定。
下面情况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
1.没有经过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一般来说国家机关是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比如经过国务院批准后,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转贷,就可以要求借款单位提交省、直辖市、自治区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2.?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公益一般是非经济利益的,不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做保证人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有一部分的财产用于帮债务人还债,导致用于公益这件事上的财产会变少,这是违背公益法人的宗旨的事情。
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
由于其主体资格以及清偿能力等方面的问题不能成为保证人。
银行方面对保证人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情况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
1.夫妻之间是不可以互为保证人的。
从家庭的概念来说,夫妻双方是个经济共同体,如果一方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那么另一方也是没有能力的,因此银行不能从保证人那里追回债款。
2.户籍不在贷款地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
银行规定债务人与保证人的户籍都要必须是贷款地的户籍,不然不能借款。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
银行借款给债务人就是怕债务人到期后无法偿还债务才需要保证人来增加偿还债务的能力,如果保证人是个没有经济来源的人,那么银行设立保证人的意义也不复存在了。
4.正常退休人员也不能担任保证人。
正常退休人员的年纪已经超出了银行规定的年龄限制,即使有良好的经济收入也不能担任保证人了。
根据规定,下列不能成为保证人的主体有()。
【答案】:A、B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
【答案】:D
《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哪些
一、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哪些
1、以下主体不能作为保证人: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充任保证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合格主体有哪些
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合格主体如下: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3、企业法人及经其书面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
4、金融机构;
5、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6、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哪类人不能担任保证人
法律主观: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机关法人,但是经过国务院批准为适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