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从哪一天开始算(欠款超过几年不能起诉)
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要工资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主观:
一、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1、 诉讼时效 期间起算 的一般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分期履行债务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 法定代理人 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过了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1、义务人产生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3、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后,法院不应当主动依职权审查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哪些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债权请求权,是民法总则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掌握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起算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刑法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就计算,还是从次日开始计算
一般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继续犯从行为实行终了之日起计算(如非法拘禁他人,从5月15日到6月20日,即从6月20日开始计算。)
区分于民法的一些诉讼时效期间,好像没有明确说也,囧。具体计算的时候应该跟民法诉讼时效期间一样,从次日开始计算。这是本人的观点哈!
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计算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法律主观:
一、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诉讼时效 开始算的时候如下: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划分
诉讼时效期间的划分如下: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断的事由如下: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从哪一天开始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视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是从一天中途开始的事实起算(如侵权),因当天不足一天,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切实行使权利,开始的当天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如果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则开始的当天计算在内。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是可以延长的,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觉得有必要的话才会批准。但是诉讼时效超期之后,当事人将会失去案件的胜诉权。失去胜诉权之后,债务将会自动转化为自然债务。这时候对是否会偿还债务只能靠对方的个人的信用以及道德来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