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补缴社保如何赔偿(能不能补缴以前的社保)
社保补缴不了公司应如何赔偿
法律主观:
您可通过法律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 ,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主张赔偿金,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您可以基于 未缴纳社保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 主张经济补偿 金, 社保未缴纳 ,可以要求补缴。是否有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
无法补缴社保赔偿案例
在中国,无法补缴社保赔偿的情况包括超过最长有效期、已办理退保等。资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如未能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企业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出现工伤事故时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资方可能无法对相关社会保险进行补缴,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赔偿。无法补缴社保赔偿的情况比较复杂,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超过最长有效期: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应当在每个月的15日前将上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交至社保部门,如果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则需要在3个月内进行补缴。但是,如果在超出规定的补缴期限后,企业还未能完成补缴,那么已经无法再进行补缴了。2. 已办理退保:在职工退休或者离职时,资方需要按照规定为其办理退保手续,也就是称为“退保”。如果企业已经为职工办理了退保手续,那么就无法再向社保部门进行缴纳相关的社保费用了。对于上述情况,如果资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相应的社保赔偿等。
如果企业无法进行社保补缴,职工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社保福利?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未能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但后来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补缴,那么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保福利。但如果企业已经无法进行补缴,那么职工就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福利了。
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在社保方面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而劳动者也应当关注自己的社保权益,及时向企业和社保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月加收逾期未缴纳的金额百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逾期三个月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保补缴不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
无法补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发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偿给劳动者。
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应该按照规定补缴;无法补缴的,职工因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无法补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发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偿给劳动者。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应该按照规定补缴;无法补缴的,职工因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社保补缴不了可通过以下方式起诉赔偿:
一、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无法完成社保补缴导致的损失:关于社保未补缴的损失赔偿问题的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导致的社保不能,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产生的损失,法院应当受理。
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缴纳义务并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时的各项法律责任。其中包括了:依法补缴、滞纳金缴纳、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等各类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首先向当地社保稽查部门进行投诉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补缴。
三、以社保未依法缴纳提出经济补偿金诉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补缴社保,在此条件下,均不免除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
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单位无法补缴社保的赔偿办法
单位无法补缴社保的赔偿包括三个部分:劳动者退休时当地退休职工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75周岁这一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标准;社保缴费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比例份额。
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保费可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依法补缴。
未缴社保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由用人单位赔偿。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包括未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如果地方法规已经作出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法规未作规定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第一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已满15年。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第二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可继续缴纳至满15年。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对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所造成的延迟退休相应时段的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给职工。
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政策不允许继续缴纳至满15年。这种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养老金至劳动者死亡;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5年且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第四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政策允许继续缴纳至满15年但劳动者不选择继续缴纳。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无法补缴社保,应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
无法补缴社保,要求公司赔偿需要与公司协商赔偿,一般是按照应该缴纳的社保金额要求补偿。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职工缴纳保险,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公司,员工有权利要求解除老公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补偿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公司,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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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补缴社保单位该如何补偿?
一般没交社保的补偿是补缴社保,但是没有办法补缴的,可以现金补偿你们是报销的方式,单位换保险单据给钱,证据在单位,你也没有办法说单位没给你上保险。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