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4
322
《担保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二,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关系法律主观:一、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关系1、保证人与主债权人的关系(1)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

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法律分析: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关系

法律主观:

一、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关系

1、保证人与主债权人的关系

(1)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以主债务不履行其债务为前提,以保证责任已届承担期为必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在 连带责任保证 中,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但有主债务已适当履行或相应责任已经承担的抗辩权。

债权人的权利的行使因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而有所不同:

第一,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对此《担保法》的规定是: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三,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保证人的权利

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所享有的只是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的权利。具体包括:

第一,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保证人所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例如时效完成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 不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等。即使债务人放弃上述抗辩权,保证人也有权主张,因为保证人主张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并非代为主张,而是基于保证人的地位而独立行使。保证人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其他类似权利有撤销权和抵销权。

第二,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担保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学者认为,应将“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解释为“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包括执行结果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足清偿债务诸情形,例如拍卖主债务人的财产无人应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仅能清偿一部分债务,或者主债务人虽有财产却不知其所在等。

先诉抗辩权既可通过诉讼行使,也可以在诉讼外行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行使:

其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此处所谓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住所变更的时间,必须是在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而不能是成立之前或当时。

其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债权人于此期间不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满足,甚至将来也是如此,只有保证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才会实现债权,于是法律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

其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三,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保证人是债务人,因而应享有一般债务人的权利。例如,保证债务已经单独消灭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保证债务未届清偿日期,保证人有权抗辩;保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致使保证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不负保证责任;保证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时,保证人亦可拒绝负责。

2、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对此需注意以下几点:

(1)保证人求偿权的产生,必须是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另外必须是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那么保证人就没有求偿权;

(2)保证人的求偿权为一新成立的权利,应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并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时起算;

(3)主债务人破产时,已经履行保证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求偿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

(4)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如果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对于数个保证人为同一个债权提供保证的求偿权问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保证人之间按份对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各个保证人则按份向债权人履行保证债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只应就其保证责任份额向主债务人行使求偿权。如果保证人履行的债务大于其应负担的保证债务数额,其大于部分不得向主债务人主张追偿。

(2)如果各共同保证人对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各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后,有权就该债务对保证人的均等份额向主债务人求偿,剩余部分则向其他保证人求偿,其他保证人对该剩余部分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不是特定的

不是,合同一般是双务合同的,所以债权人债务人也是相互的。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买乙的货物,此时站在交货的角度看,乙是债务人,甲的债权人;站在付款的角度看,此时的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三、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借款人和担保人属于同一个人的,法院怎么判决

执行阶段,能否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2010-03-0909:26:34查看(425)评论(8)执行阶段,能否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

发表时间:2009-6-211:10:56

案件情况:

1997年,某银行(以下简称甲方)向某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发放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某燃料公司作为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对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款期限届满,乙方未按约还款。甲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了乙方,要求其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本案经人民法院判决,判定乙方应承担还款义务,现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甲方发现对乙方已停业,且无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此时,甲方可否以丙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不同观点:

对于债权人能否起诉丙方,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起诉丙方。所持理由是: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明确了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生效判决对主债务人执行不能时,可以对保证人另行起诉。否则,保证的设定将会失去存在的必要性。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对丙方提出起诉。所持的理由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是不可分之债。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甲方在选择起诉乙方偿还1500万元的全部债务后,在事实上已经放弃了对保证诉权的行使。甲方在判决执行乙方不能时,再起诉丙方,就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审判原则。因此,执行阶段,甲方不能再行起诉丙方。

笔者观点:

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意见,本人浅谈自己的观点如下:

第一,要明确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相比,不具有保证的补充性,即连带责任保证人不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人同债务人一样,都负有同时履行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即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属于同一个债务。

结合本案,债权人甲方可以对债务人乙方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提起共同诉讼,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担1500万元的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同时,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单独偿还1500万元全部债务。此时,主债务与保证债务都属于同一债务,即全部债务1500万元。

而在本案中,甲方在请求乙方偿还1500万元全部债务的判决生效后,甲方对于1500万元的请求权已经用尽,其要求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1500万元的请求权已随着主债权判决而丧失,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故不能再要求丙方承担1500万元的保证债务。

第二,要清楚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是一个诉讼,不是两个诉讼。无论债权人是向主债务人主张主债权,还是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对债权人而言都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

结合本案看来,甲方无论是向乙方,还是向丙方主张债权,都是为了实现1500万元的债权。故,甲方若在向乙方主张的1500万元的主债权的判决生效后,在150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已经判定由乙方全部承担后,再次向丙方主张1500万元的保证债权,则是形成了对一个债权提出两次诉讼请求的情形。对此,我国法律是不予以支持。

第三,明确“一事不再理”审判原则指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以及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起诉,也即对于同一行为,在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或者在法院作出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后,不允许当事人再次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结合本案情况,保证债权是基于甲方的债权保护所设定的,是否行使保证债权,由甲方决定。在判定主债权由乙方来全部偿的判决已经生效后,甲方再对丙方提出起诉,则严重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审判原则。在此种情形下,甲方再起诉丙方来偿还1500万元的保证债务,明显不妥。

第四,有的观点认为,在执行阶段起诉保证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但本人认为,债权人是否行使保证债权,由债权人决定。在本案中,甲方选择了只起诉乙方,不起诉丙方,是认为只起诉乙方就可实现自己的全部债权,因此,甲方在事实上就放弃了对保证诉权的行使。法院在甲方放弃对丙方提出起诉的情形下,不通知丙方参与本案诉讼,是对甲方处分诉权的认可,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综合上述观点,本人认为在保证合同纠纷诉讼中,债权人对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可以合并主张提起诉讼,也可以在主债务或保证债务中,选择其中一项提起诉讼,但不能就其享有的全部债权,在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并经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全部债权为依据,对保证债务人再提起诉讼。

故本人认同第二种意见,即在执行阶段,债权人不能再行起诉保证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有哪些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刑罚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等。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法 ...
2023-12-13 15:32

能否将一般保证人与债务人一同起诉,一般保证人可以一起起诉吗

3、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同时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只能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起诉保证人,3、欠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同时执行,执行顺序有两种情况: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 ...
债权
155热度

债权质押是否需要告知债务人

债权质押需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债权进行出质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债权优先受偿,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 法律依据: ...
2023-12-11 16:09

债权人是否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免除部分的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但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
2023-12-19 14:08

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表示继续履行(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表示继续履行,如何认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 ...
法律知识
131热度

债务人死亡前将财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该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前将财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如果债务人是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
2023-12-11 16:04

轻伤多久之后不能起诉(轻伤多久之后不能报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这些人应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 ...
法律知识
631热度

口粮田的土地证能不能办理来

口粮田的土地使用证不能办理,承包人只能在承包后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农村,对于有农村户口的人,村里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 法律依据 ...
2023-12-08 14:43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要如何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 ...
2023-12-11 15:54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

《担保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二,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
民事
322热度

保险诈骗罪能不能适用缓刑

保险诈骗罪能适用缓刑。保险诈骗罪指采用虚构保险标、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其最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是能缓刑的。 法 ...
2024-01-03 16:02

免除其中一个连带保证责任的法律考量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免除其中一个连带保证责任需要经过所有保证人的同意,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当多个保证人之间出现矛盾或者纠纷时,就需要考虑如何免除其中一个的连带保证责任,从法律角度来看,免除其中一个连带保证责任需 ...
交通事故
0热度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
2023-12-12 14:46

债务人死了没有遗产要父母还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及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如果父母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需要在继承的份额内对子女的债务进行清偿 ...
法律知识
310热度

超员超速构成犯罪几年不能申请驾驶证

超员超速构成犯罪不能申请驾驶证的时间规定: 1、一般在吊销驾驶证两年后可以申请; 2、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满五年可以申请; 3、超员超速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
2023-12-29 14:58

不能补缴社保如何赔偿(能不能补缴以前的社保)

社保补缴不了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无法补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发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偿给劳动者,无法补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发相当于 ...
法律知识
25热度

债权人是否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人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理合法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
2023-12-07 15:05

哪些人不能为保证人(哪些人不能去西藏旅游)

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③医院、学校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 ...
合同
453热度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怎么处理

债务人是指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 ...
2023-12-07 15:10

债务无力偿还能不能拘留

债务无力偿还不会拘留,因为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则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 ...
2023-12-19 14:08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直接起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直接起诉 驳回)

根据本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直接起诉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权利,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直接起诉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 ...
法律知识
627热度

债务人玩失踪欠款如何处理呢

债务人玩失踪的,则欠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 ...
2023-12-12 14:51

什么情况撤诉后不能再起诉(原告撤诉还能再起诉吗)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是会受理的,但当事人不得重复起诉,重复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 ...
法律知识
420热度

诉讼时效从哪一天开始算(欠款超过几年不能起诉)

要工资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法律主观:一、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 诉讼时效 期间起算 的一般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客观:《民法典 ...
法律知识
854热度

借款期限诉讼时效几年(欠款超过几年不能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 ...
法律知识
112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