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新闻图片)
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地承诺永不欠薪,2023农民工工资政策
1月19日河南郑州某项目部为了能够让农民工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地承诺永不欠薪,农民工工资政策的知识,欢迎阅读!
工地承诺永不欠薪,2022农民工工资政策
一、工地承诺永不欠薪,2021农民工工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意见》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意见》指出,要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有关部门征信系统。要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二、国办印发《意见》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根本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要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拖欠工资行为。要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
三、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国策”
为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
每到年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会成为新闻热点话题。为讨要拖欠工资,农民工甚至不得不“精心策划”,上演一出出“讨薪秀”以博得社会关注和同情来解决问题。农民工讨薪的“活报剧”,几乎年年翻陈出新,这种另类的创新,暴露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然成为根深蒂固的社会“顽疾”,必须从制度建设的根本上,下狠手出硬招,方能防范与遏制。
《意见》不仅通过五个方面的总体规划给出了全面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顶层设计,还通过十六条过硬的具体措施划下了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更提出到2020 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的时间表。由此,地方政府在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时不仅有了工作指针,也会有紧迫感,工作起来就会更有力度、更加主动积极。
其实,早在2014年4月,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表示,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时至今日,各地治理的效果并不显著。以湖南本省为例,据日前召开的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会议上公布的数字披露,经摸底排查,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数为4.83亿元,同比增长了84.35%。而且,湖南省人社厅副厅长王*柏还介绍说,目前出现了“拖欠工资由建设领域向其他行业蔓延”的趋势。这表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全面、深入、彻底,否则不仅有可能反复、恶化,甚至还会蔓延。目前,湖南省采取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在部分地区加以试点。无论试点效果如何,来自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意见》都将成为指导、支持地方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及时雨”。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解决,不仅挫伤了农民工的劳动积极性,恶化劳资关系,加剧某些地区的“用工荒”,削减本就薄弱的人口红利,也会放大社会不公,撕裂社会情感,更令农村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进程受阻——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其实事关国策,攸关大局。《意见》的发布既是指导,也是提醒,各地政府理应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
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从哪年开始执行的
法律主观: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合法,有效的途径。一、投诉1、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2投诉的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投诉书投诉人:,性别,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写清被投诉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被投诉单位/企业的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投诉事项(写清楚投诉谁,要投诉的事情,投诉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明确、具体。投诉要求有多项的以1、2、3•••的方式注明。)事实和理由(写明什么时间开始建立劳动关系、投诉事情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投诉内容中有支付工资等要求的,列清数额及计算方法。)此致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人:年月日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以上犯法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且数额达到5千至2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即可认定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农民工工资为什么不能按时发放?
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了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国家也是想了不少办法,但是始终还是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是还是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民工的问题。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在对农民工的工作问题进行改善,比如说实行工资制,但是始终还是没能取得好的效果。有一种说法是实行"月薪制"可能会更好,那么这样能不能实现呢?下面我们就来简单地说一下。1、农民工不拿工资很难拿到钱现在很多农民工都是在工地上干活,干完一天的活,拿到钱都很少。其实这也不是他们的问题,因为现在很多的工地都是包给包工头来负责农民工工作的。包工头和建筑商之间又有很多利益关系,所以很少会有直接给农民工发工资的情况出现。一般情况下都是把工程做完之后再给农民工发工资,等到工程结束的时候再把农民工的工钱结算清楚。但是现在的一些包工头不是说找不到,就是去了好多次都没有找到。现在也有很多农民工去了好多地方想要要回自己的工钱,但是都没有成功。这样看来"月薪制"似乎也不现实。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月薪制"真的能够实施起来的话,那么在这之前肯定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2、工资发放情况比较复杂农民工工作比较累,工资发放也比较麻烦,因为他们每天要在工地上工作,有时候一天都要干十几个小时,而且一天只能休息半天。虽然有的人会选择晚上加班,但是毕竟是少数,所以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就会比较麻烦。3、农民工工资发放渠道不完善我们都知道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农民工都是由包工头给他们发工资的,这其中就会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包工头在给农民工发工资的时候,可能会存在少发、乱发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导致了农民工不能及时地拿到自己的工资。有些农民工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可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所以就不会签劳动合同,只是在包工头给他们发放工资时,才知道有这回事。但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他们也没办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去法院起诉这些包工头,只能是默默地忍受着这种不公平。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其实很困难。4、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工地上工作的农民工,虽然不能要求每个月都有工资,但是他们至少能够保证每个月都有生活费,起码能够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在一些企业中,如果工人没有拿到工资就离开了工地,那么在工地上的一些农民工也是没有办法领到工资的。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说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是一件不现实的事情,因为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缺陷。农民工确实没有办法拿到自己想要的工资,这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但是农民工能够拿到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这也是很好的事情,这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那么你觉得实行"月薪制"是不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呢?5、法律法规保障力度不够从目前来看,虽然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政策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但是还是不能完全的落实,虽然说现在已经开始了"实名制",但是还是没有很好地落实。因为农民工的工资并不是按月发,如果按月发的话就可能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这也是最根本的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农民工资不给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最快解决,首先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不起作用的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让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如果还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为什么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一些用工单位存在着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尤其是涉及到大量用工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在经济压力下,为了降低成本,企业有时会故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再者,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缺失和不足,也会影响到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很难领到工资的原因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1.法律保护不足:尽管国家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仍有许多法律法规的执行存在差距和不足。例如,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不合法或违规用工,或者将农民工视为临时工,不给予法定的社会保障待遇等等,这些都会给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带来困难。2.拖欠工资现象普遍:很多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出现了经济问题,或者出现了管理混乱,甚至是出现了恶意拖欠的情况。而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或者因为没有稳定的居所和身份证明等问题而无法有效维权。3.月薪制度难以实行:农民工的工作比较短期化、波动性较大,这使得用人单位很难为农民工实行月薪制度。农民工往往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接受临时性的工作,这可能使得用人单位很难为他们提供固定的月薪制度,从而增加了农民工领取工资的难度。4.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往往来自农村地区,对于市场经济、用人单位的信用等方面了解不足,缺乏相关的信息和技能,从而容易被用人单位欺骗或误导,造成他们领取工资的困难。因此,为了改善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情况,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管,改善信息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维权机制等。同时,也需要加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就业状况,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近日有人建议建筑业农民工应该落实月薪制,这个建议如果得以落实,将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但是,建筑业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所面临的困难却有很多。具体来说包括农民工流动性大难以按月计薪、建筑行业的工作存在特殊性按月计薪有困难,以及农民工属于临时工的性质实行月薪制难度比较大这三方面原因。
1,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难以按照月薪的方式计薪。
之所以目前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实行月薪制,与农民工本身的流动性比较大有关系。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工作选择更加灵活,有很多人在一个工地做一段时间以后,就会转到另一处工地去工作,期间所工作的时间会比较短,往往不超过一个月。这样的状态就使得月薪制的实施存在具体的困难。
2,建筑业的工作存在特殊性,给农民工实行月薪制带来困难。
与其他行业不同,建筑业的工作性质存在很独特的特殊性。具体来说,建筑业工作存在季节性,在气温适宜的季节会开工工作,而到了冬季等不适合施工的季节就会停工。这样一来,建筑业农民工在停工的时间里就没有工作可做,这就给落实月薪制带来了具体的困难。
3,农民工本身属于临时工的性质,实行月薪制的难度比较大。
从工作性质的角度来说,农民工属于临时工的状态,这也会对月薪制的实施带来影响。由于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长期工,因此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并不高,这样的状态对于落实农民工的月薪制会带来很大的难度。而正是因为上述这几方面原因,才导致实施农民工月薪制存在很大的困难,需要多方努力才能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