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呀
双方签订的协议什么情况下无效
法律分析: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双方对合同是否无效有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并调查、搜集证据后向法院提交,由法院根据证据等具体情况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使得另一方与其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并且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同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合同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综上所述,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因此无民事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签订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1、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3、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而无效。
一、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1、签订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3)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什么样的合同有效
合同有效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协议在什么情况下确定无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协议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一、协议无效的主要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二、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无效协议处理:
1、协议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立即终止履行。
2、协议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协议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协议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一百三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协议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
合同未生效,一般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无效协议的如何认定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的类型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科学判断问题。司法实务中的合同形形色色,涉及方方面面,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无效合同,具有相当难度。况且在不同时期的立法中,对之也有不同的语言表述。目前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尺度不一、处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大量不应无效的合同被认定无效。
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强制性规定,应从该部法律的立法目的、违反该条款对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法律授权由法官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具体确认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的处理类似。不同的是,无效合同的违法性,决定了法律不仅要使这些行为无效并使当事人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且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侵犯了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还应使当事人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即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因其具有违法行为而应承担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如追缴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收归国库,吊销营业执照等。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保密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致使对方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并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导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提供虚假信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信息,如虚报财务状况、隐瞒重要信息等,导致对方无法正确评估风险,从而产生经济损失。
二、违反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商业机密或其他保密信息,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
三、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时交货、未按约定质量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未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等,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
一份有效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1)合法主体:合同必须由合法主体签署。合法主体可以是一个人、公司、组织等。
(2)同意意愿: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署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3)互相约束:合同必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强制执行合同。
(4)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例如,一份合同不能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共政策。
(5)形式要求:有些合同必须遵守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
只有当以上所有要素都得到满足时,一份合同才可被认为是有效的。
什么情况下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一、无效协议是指协议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协议是已经成立的协议,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无效协议的原因有两种:
1、订立协议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协议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协议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协议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协议,不需追认,协议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协议,该协议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协议,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协议无效。
2、订立协议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协议,无效;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协议,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三、无效协议的法律特征:
1、无效协议有违法性。
2、对无效协议实行国家干预。
3、无效协议具有不得履行性。
4、无效协议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确认协议无效的条件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