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
实践性合同是指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民法上对于合同的分类之一,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而实践合同的特点在于其与诺成合同的性质不同,且合同达成方式也不一样,实践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
实践合同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实践合同有哪些种类
法律主观:
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其他规定。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所签订的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客观:
由于对实践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学者对中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赠与合同在《合同法》颁布之前,中国立法对赠与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可知“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准。”在我国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立法者对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存在争论,最终合同法抛弃了要物性与诺成性的争论,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应前款规定。”据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采取了两分法,将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中国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以赠与财产的移交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运输合同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因承运人往往需要收取货物并核查后才能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故这类合同应为实践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运合同为实践合同,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因为,第一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运人和收货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样,若托运人不交付货物,即使承运人已为托运作了准备,也不能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则会影响承运人的营业。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第二,提单和客票并不是合同的标的物,而只是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因此不能将提单和客票的交付视作运输合同生效的条件。综上所述,运输合同应为诺成合同。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学者公认为实践合同。既然将这两类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则这两类合同必然具有某种内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规定。但却未发现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内在共性。唯一使这两种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相区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这种共性的缺乏与特征的存在颠倒了因果关系的逻辑性。而且,中国合同法中对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为将标的物的交付视为合同成立的条件与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相冲突,所以建议修改中国《合同法》第367条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分类
法律主观:
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其他规定。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所签订的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实践合同包括哪些
实践合同是指参与实践活动的各方之间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实践的性质和目的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要素:参与方信息:合同中应包括参与实践活动的各方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
实践活动描述:合同应明确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目的和时间。这包括实践的地点、日期、持续时间以及所涉及的具体任务或项目。
权利和义务:合同应详细列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可能包括学生或实践者的学习目标、实践任务和职责,以及实践提供方的指导和支持。
保密条款:对于涉及机密信息或敏感数据的实践活动,合同可能包括保密条款,规定各方在实践期间和之后对相关信息的保密责任。
费用和报酬:如果实践活动涉及费用或报酬,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金额、时间和相关条款。
风险和责任:合同应包括各方对实践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的认知和承担方式,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和安全。
实践合同样例终止条件:合同应规定实践活动可以被终止的条件,以及终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纠纷解决机制:合同可能包括解决纠纷的方式和程序,例如仲裁、调解或诉讼等。
请注意,实践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和实践类型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签订实践合同之前,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
实践合同的意思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通常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特定商业或法律事务中达成的正式协议。这种协议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合作、交易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实践合同可以涉及购买、销售、服务提供、合作关系、雇佣等各种不同类型的交易或安排。
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当事人信息: 合同中会详细列出参与方的名称、联系信息和法律地位。
2、条款和条件: 合同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限制。这些条款可以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时间、服务范围、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
3、约定事项: 合同会具体描述交易或合作的目的、范围和细节。这可能涉及产品规格、服务的具体要求、项目阶段等。
4、履行条件: 合同可能规定一些必须满足的条件,例如支付一定款项、提供特定文件或材料等。
5、违约和争议解决: 合同通常规定了双方违约的后果,以及在争议出现时如何解决争端的方式,可能包括仲裁、法律诉讼等。
6、生效日期和期限: 合同会指定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结束日期,或者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
实践合同的必要性如下所述
1、法律保障:签署实习合同为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提供了法律保障。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阐明了实习期间双方的责任和约束。一旦出现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证据来保护实习生的权益。
2、明确工作内容:实习合同详细列出了实习生需要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这帮助实习生了解工作范围,避免超出自己的能力和知识范围。同时,实习单位也能更好地指导和评估实习生的表现。
3、薪酬和福利:实习合同明确规定了实习生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这有助于实习生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与实习单位建立公平的劳动关系。同时,实习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确保实习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