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一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使得另一方与其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并且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同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合同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综上所述,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因此无民事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
合同未生效,一般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十二条 对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如故意告诉对方当事人错误的信息或是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直接威胁对方,迫使对方当事人因害怕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以欺诈或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在损害国家利益时,属无效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订立合同会给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而为的行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形式合法但内容不合法或者合同行为合法目的不合法的属无效合同。如签订以买卖毒品为内容的买卖合同。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指因智力、精神健康原因所致;因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没有例外。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典型表现是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阴阳合同”。股权转让双方出于逃税等原因考虑,签订了价格不同的两份股权转让合同。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做变更登记的合同属于“阳合同”,价格较低;双方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或者补充协议、抽屉协议),俗称“阴合同”。此种情形下,因为“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因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也就是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包二奶、赌债、请托等,法律给予其否定性评价,认定行为无效。政治秩序、金融秩序等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公共利益的,也属于公共秩序范畴。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常见的如甲、乙为公司股东,乙、丙恶意串通,伪造股权转让合同,由乙伪造甲之签名,将股权转让给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必须具有意思联络、共同恶意,方构成恶意串通。如果只有一方具有损害他人权益的主观恶意,另一方不知情或者虽然知情但并无主观恶意的,不构成恶意串通。
6.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就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7.符合法定情形的,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三种情形包括:
(1)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般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2)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后两种无效情形也可以看作格式条款提供方违反前条规定的公平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后果。
8.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9.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737条规定,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虚构租赁物”是指租赁物并不实际存在、租赁物并未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它的核心特征在于“租赁物并不实际存在”。
10.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850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非法垄断技术,是指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阻止其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阻碍其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11.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的合同无效
买卖人体器官,既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绝对无效,《民法典》第1007条对此进行明文规定意在进行强调。
1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但需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保密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致使对方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并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导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提供虚假信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信息,如虚报财务状况、隐瞒重要信息等,导致对方无法正确评估风险,从而产生经济损失。
二、违反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商业机密或其他保密信息,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
三、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时交货、未按约定质量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未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等,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
一份有效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1)合法主体:合同必须由合法主体签署。合法主体可以是一个人、公司、组织等。
(2)同意意愿: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署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3)互相约束:合同必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强制执行合同。
(4)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例如,一份合同不能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共政策。
(5)形式要求:有些合同必须遵守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
只有当以上所有要素都得到满足时,一份合同才可被认为是有效的。
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签订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1、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3、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而无效。
一、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1、签订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3)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什么样的合同有效
合同有效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