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置换可以评残吗(股骨头坏死能办几级残疾证)
更换股骨头能评几级伤残
更换股骨头评残等级是十级。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股骨头置换的,要在置换手术后(大概一年左右时间)视康复情况,进行鉴定的。如果还是检查严重影响行走功能的,那么就有可能评定为五级、六级。如果影响轻微的就会评定位八级、九级伤残。
2、如果是工伤事故中,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
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3、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4、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5、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6、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7、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8、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10、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股骨头置换评残标准
一般置换人工股骨头大多数属于十级伤残。
1。交通事故股骨头置换的,要在置换手术后(大概一年左右时间)视康复情况,进行鉴定的。如果还是检查严重影响行走功能的,那么就有可能评定为五级、六级。如果影响轻微的就会评定位八级、九级伤残。
2。如果是工伤事故中,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更换股骨头可以办残疾证吗
法律主观:
不能办理残疾证。除非是双侧股骨头坏死,并且没有治疗,或者是合并有其他疾病,和肢体功能障碍明显的。目前的股骨头坏死,是可以通过手术疾病治疗恢复的,可以使用髋关节置换,恢复到生活基本同前的程度,效果也是理想的。同时根据目前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关于肢体残疾标准中的最轻等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 、 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 护理费 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 工资 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单侧股骨头坏死置换术后可办残疾证吗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果单侧股骨头坏死置换术后导致身体残疾,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因受伤、疾病或先天缺陷等原因,导致身体、智力、精神或感觉器官功能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能力,需要接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帮助,且社会适应能力受到限制的人。
因此,如果单侧股骨头坏死置换术后导致身体残疾,影响了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可以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残疾证。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评估材料,以证明其残疾程度和需要接受的相关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证的办理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程序,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人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更换股骨头属于几级伤残
属于十级残疾,。工伤致股骨头坏死,需要置换,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股骨头坏死,并非是工伤原因造成的,更换股骨头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十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职业种类受限;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因为工伤导致的股骨头置换所需一切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第24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