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诈骗案例(房产中介诈骗案例法院判决案例)
中介“刷脸”骗取业主房产,8个月作案29起,被判无期|深度报道
记者/纪佳文
编辑/石爱华
正在办理业务的中介韦远鹏
对着手机屏幕刷了下脸,自己的房产就被过户到了他人名下。
2020年12月,北青深一度报道了广西南宁一名中介人员借APP“刷脸”功能,秘密转移他人房产一事。
该案中,中介韦远鹏伙同曾芝宁、许琼允,利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APP的“漏洞”,以查询房屋档案为名给卖家刷脸,私自将房产转移到买家或代持人名下,再用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将抵押款转入指定账户。2020年3月至10月,三人在南宁市辖区共作案29起,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
2020年10月,公安机关立案后将三人逮捕。2021年底,南宁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将三人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该案于2022年10月一审开庭。
2023年元旦前夕,受害业主们终于收到了一审判决:韦远鹏、曾芝宁、许琼允三人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2年、11年。而被骗走的房子也将重回原房主名下。
2023年元旦前夕,一位受害房主拿到了判决书,按照判决内容,被骗走的房产将回归他的名下____
无期_______
2023年1月3日,陆柯拿到了判决书。困扰了他和其他28个家庭两年多的“糟心事”,终于等来了结果。
2020年4月,陆柯将母亲名下一套133平米的房子挂到网上出售。几个月后,自称是优居中介的韦远鹏联系他,称找到了买家。
同年9月26日,买卖双方和中介在优居门店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代办合约》,陆柯收到3万元定金。他回忆,签约当天,韦远鹏以房屋查档需要人脸认证为由,用一款名叫“邕e登”的手机APP对陆母进行了“刷脸”,“他用手机调出来一个刷脸认证的界面,屏幕中央有一个人脸形状的框,和支付宝的人脸认证界面很像。”
20天后,陆柯在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自己的房子在签约当天被过户到了买家名下,而中介韦远鹏却再也联系不上。随后,陆柯报警。
在报案的过程中,陆柯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多名卖家称,事发前并没有听说过“邕e登”,由于该APP人脸信息认证的界面并没有文字或声音提示,在韦远鹏对他们进行刷脸时,他们并不知道当时在操作什么业务。房子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一名业主提供的“邕e登”软件截屏显示,其名下120多平方米的房子仅以70元的价格被过户给了买家。
深一度记者了解到,“邕e登“是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4月推出的一款线上业务办理平台。《南宁市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用户手册》显示,用户可以通过“邕e登”,“足不出户,在家授权进行房屋的买卖、抵押等业务”。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曾告诉记者,事发前,线上房产过户流程包括填写信息、签订电子合同、缴纳税费、人脸认证。其中,电子合同的签名和人脸认证须由本人完成。
记者了解到,韦远鹏是优居房产加盟商,其利用中介的身份便利,在相关平台获取大量房源信息,并从中挑选全款购买的优质房产。韦远鹏、曾芝宁、许琼允三人以“零首付购房”的噱头吸引购房买家,或支付好处费招揽代持人,安排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获取双方信息。
签约后,韦远鹏会当场支付少量定金给卖家,随即以查档为名欺骗卖家在“邕e登“APP上刷脸,并冒充房主签名,秘密将房产过户到买家或代持人名下。因查档属于房产交易中的常规流程,多数业主并未起疑。而后,韦远鹏等人又要求买家或代持人配合,将交易到手的房产办理私人抵押,所得抵押贷款打入韦远鹏指定的银行账户。
南宁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3月至10月,三人利用相同手段,在南宁市辖区共作案29起,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韦远鹏、曾芝宁、许琼允结伙为谋取不法利益,秘密将房产过户到买家名下,该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房产过户后又再要求买家配合向他人抵押借款,所借款项打入韦远鹏指定的银行账户由其支配,该行为又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院认为,三人的盗窃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即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人韦远鹏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曾芝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许琼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提到,将查封在案的房产,依法返还原房产所有权人;对被告人韦远鹏、曾芝宁、许琼允为实施盗窃而支付给原房产所有权人的财物,依法追缴,按比例退赔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韦远鹏、曾芝宁、许琼允继续退赔。
开庭通知
两名同伙与主犯有债务关系
随着案件的审理,其背后的一些作案细节也被披露出来。韦远鹏的两名同伙在供述中提到,两人与韦远鹏存在债务关系,因还不上钱,才配合违远鹏执行“骗房”计划。
2022年10月25日上午,该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三位被告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方的三位诉讼代理人出庭,部分业主旁听了庭审。当天旁听的业主覃女士称,三名被告人是通过视频的方式出庭。
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购房合同、抵押借款合同、不动产查询证明、银行转账记录等书证,以及证人的证言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远鹏、曾芝宁、许琼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房产过户后三人又要求买家配合向他人抵押借款,所借款项打入韦远鹏指定的银行账户由其支配,该行为又构成合同诈骗罪。
覃女士称,韦远鹏在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另外两名涉案人员及辩护人则提出了异议。
庭上,被告人曾芝宁认罪认罚,但称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认为,该案盗窃行为均由韦远鹏单独实施,未与曾芝宁商议,二人不存在盗窃罪的共谋;曾芝宁办理房屋贷款时并未考虑核实房屋所有权取得是否合法,不知道房屋是韦远鹏盗窃所得,并未因韦远鹏的盗窃行为获利,请求法院给予从宽处理。
被告人许琼允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没有与韦远鹏、曾芝宁进行共谋盗窃他人房产,对房子的来源不了解,只是根据韦远鹏的安排介绍业务,只拿到了佣金。其辩护人提出,许琼允没有与韦远鹏共谋,不构成盗窃罪,请求法院对其作无罪判决。
判决书显示,经查,三被告人对于协商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分工等均有供述且内容一致:韦远鹏负责寻找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过户,曾芝宁和许琼允寻找“金主”进行抵押贷款并陪同看房、办理贷款流程,所得资金由韦远鹏控制支配。
按照被告人许琼允和曾芝宁的供述,2020年五六月份的某一天,韦远鹏提出,因资金缺口太大,想在房屋交易时,在卖家不知道的情况下,先将其房产过户到买方名下,再抵押给私人,用抵押贷款补上资金缺口,然后再慢慢办理银行贷款。
许琼允供述称,韦远鹏提出这个想法时,曾芝宁没有说话,自己则表示反对。但许琼允提到,两人都曾向韦远鹏借过钱。当她对“骗房”计划表示反对后,韦远鹏要求她还回此前借走的130万元及利息,因为没有钱归还他,只能配合韦远鹏继续做下去。
此外,在部分房产过户时,曾芝宁就在现场,还曾使用过“邕e登”给买卖双方刷脸办理过户,甚至直接以买家身份与被害人签订合同。某些被害人的房子抵押后,部分款项转入曾芝宁和许琼允的个人银行账户。
法院认为,据此可以认定曾芝宁和许琼允对韦远鹏的盗窃行为是明知的,对于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房子“回来了”
对于覃女士和其他20多位被害人来说,房子是否能够顺利追回,是事发后他们最关心的事。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于本案的定性以及房产的处置也展开了讨论。
被害人陈燕丽的诉讼代理人提出,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应归陈燕丽所有,《房屋买卖合同》因韦远鹏的诈骗行为无效,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果;本案中抵押权设立无效,代持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不享有对房产的处分权;韦远鹏等人犯罪的对象是原房主的房产,房产应依法返还原房主,“金主”的损失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手段予以救济。
此外,被害人闫昆的诉讼代理人还提出,本案系三名被告人事先预谋、分工合作、分步实施的,三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合同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对于涉案查封的房产,系韦远鹏盗窃所得,原房主无任何过错,应当按照原房主刷脸前的状态返还原房主。由于房产系盗窃所得,后续在房产上设置的抵押权自始至终根本无效,由设定抵押登记备案的房管部门予以撤销。借款人的损失不应由原房主房产受偿,而应责令本案被告人退赔。
拿到判决书,陆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比我们想象中的好很多了,房子原路退回给我们,省去了很多后续的麻烦”,他说,得知判决结果前,业主们一直担心房子追不回,房款也很难拿到手。
两年多的时间,陆柯一家的生活被这场卖房的意外彻底打乱。当初,他计划卖掉母亲名下的房子后,替父母换套新房,房子过户当天正好是母亲生日,原本想着喜上加喜,不料遇到骗局。那之前,陆柯已经付了新房的定金,等着拿到房款后用来支付新房的款项。
资金问题给他的家庭带来不小的压力,后来,陆柯借钱凑够了首付款,每个月还要还6000多元的贷款。更让他发愁的是,“卖”出的房子能否追回,是一个未知数。
为了讨回损失,陆柯和其他业主们这两年跑过很多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也时常关注其他城市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业主们提供的一份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的答复文件提到,事发后,市自然资源局将协商有关部门建立中介备案监管机制,并通过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为诚信机制等方式,强化对房产中介人员代理行为的约束管理。事发后,主管部门也在“邕e登”APP流程设置中,增加语音信息采集、二次刷脸认证及短信验证码功能。
多名被害业主提到,“优居”在南宁当地门店众多,口碑一直不错。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优居相关负责人称,韦远鹏所涉门店是优居的加盟店,总部已于2020年8月与韦远鹏解除了加盟合约,而据被害业主的说法,直到国庆前后,韦远鹏的店还挂着优居的招牌。
陆柯认为,优居总部对于人员的管理存在漏洞,下一步可能会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优居总部的责任。
如今房子的事情已经解决,他告诉母亲,“顺利的话,年后房子就会回到我们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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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人被骗740多万!哈尔滨这家房产中介内幕彻底曝光!真相是什么?
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哈尔滨有数十名受害者多次向公安机关举报,称好怡生住房连锁代理骗走了他们的血汗钱,涉案金额超过700万元。
据了解,好晟于2010年在哈尔滨市注册了第一家公司,并在2013年底扩大到20多家业务办事处。看似辉煌,其实美好的人生是负重的。
交易被推迟了。”
记者看到林燕(化名),她的头发半白,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因为买房这件事折磨了自己的话听不懂,睁大眼睛闭上眼睛都是在心里心疼,不敢告诉家人。2015年12月,在哈尔滨市香房区租房的林燕来到好生活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她没有料到一场噩梦会开始。
林燕说,当时,经理给她介绍了一套房子,使用面积50平方米60.5万元。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她支付了9000元定金,几天后,经纪人催促她赶快交易,否则定金就会过期,过期,过期。经纪人要求林岩交18万元首付款好合适生,由中介监督。
此时,卖家提醒林燕不要把钱交给中介,把钱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监管保险。但券商表示,如果资金监管很麻烦,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所以9000元保证金不退。
林燕生怕钱被扣留,还是把钱给好了身体。随后,好宜居房地产中介老板的妻子崔虹(化名)在香房区一家银行给林嫣开了一张卡,把钱打到了这张卡上,当时表示这张卡属于林嫣。
“她有一张卡,我也有一张卡,说我们俩都不能碰卡上的钱。”三个月后,2016年3月,交易没有进展,中介因各种原因一直拖延。他说,房主当时不在家,银行暂时无法处理付款,时间太短。每次他逼他,都是有原因的。”在林彦一遍又一遍的对好宜居的催促下,发现有很多人要算账,买房要卖房子都有。
据报道,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哈尔滨市有数十名受害者多次报警,称好盈盛住房连锁代理骗走了他们的血汗钱。
查组组长刘树东介绍,香房、道外、南港前三个区共涉及20至30人,涉案总额约300万元。最后,调查人员了解到,涉案人员共有43人740多万,这些钱是给好合适的学生支付的房屋押金、预付款,或全额支付。
查组组长刘树东介绍,香房、道外、南港前三个区共涉及20至30人,涉案总额约300万元。最后,调查人员了解到,涉案人员共有43人740多万,这些钱是给好合适的学生支付的房屋押金、预付款,或全额支付。
2016年9月13日,派出所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请求。同年9月16日,将张希国的强制措施改为居住监测;同年12月13日,本案移送哈尔滨市公安局香房分局经济调查局一支大队伍继续调查。
大队副大队长赵世伟告诉报纸,报道的人说老板跑了,联系的人也搪塞他们,说公司亏损没钱给。
在居住区监控期间,张某失踪了。2017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再次核准对张某刑事拘留,并将其列为网络逃犯。张某于2017年8月9日被公安机关逮捕。
与此同时,哈尔滨市还进一步规范了与房地产中介活动相关的公开信息,对二手房中介机构必须在醒目位置出示营业执照和备案文件;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业务流程;从事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姓名、照片、从业号码、联系方式和服务满意率;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法、监管银行、监管账户信息;信用档案查询方法、投诉电话等内容详细公示,方便群众了解。
湖南男子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却迟迟不能过户,这套房产究竟有何问题?
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一定会去过户,因为没有过户的房子并不是属于自己的。在湖南的长沙就有一位张先生,他通过了中介购买到一套二手房,但是却迟迟不能过户。这套房产并没有任何问题,主要是张先生购房的房款被中介公司的人挪用了,房东也没能收到购房款,才导致张先生迟迟不能过户。房款被挪用了
据了解张先生是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69平米的二手房,当时房款是60多万元,再加上一些中介费还有税费等是70万元,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张先生已经按要求支付了13万元的购房定金,后来又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内把剩下的购房款都付清了。但一直没能办过户手续,拨打了经纪人王某的电话却一直没打通,无奈之下只能打给房东,随后才了解到原来房东也没有收到购房的余款,只是把定金收到了。随后经过不断的拨打终于联系到了王某,后来王某自己表示因为他把张先生的50多万元购房款挪用了,才导致张先生过不了户。原来王某当时称自己是中介公司的法人,让张先生把购房款打入了自己的账户,所以他才有机会挪用这50多万元。公司也会受到惩罚
经纪人王某所属的公司名为世鸿置业有限公司,里面的相关负责人称王某并不是公司里的企业法人,所以他的行为属于个人诈骗,和公司无关,也已经在第一时间把王某送进了派出所。但是根据国家的法律,在公司里上班的王某已经涉嫌职务侵占,而他所属的公司也会承担法律责任。
从这件事情我们知道,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把购房款打给正规的公司账户,而且购房的时候款项不可能打给一个公司法人的私人账户。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而他所属的公司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上海一房产中介诈骗客户超一千万元,他做了哪些违规的事情?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家对自己的生活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了,如果有经济条件的,基本上都会选择买房让经济获得保障。但是上海一房产中介竟然诈骗客户超过1,000万元,这个数目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不是小数目。所以房产中介已经涉嫌违规,而且9年的时间骗取房款全部都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当地警方刑拘。这件事情还是引起大家的注意,希望自己在购房的过程中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这位业主在9年里支付千万元的房款,竟然产权还是别人的。像这些不合常理的事情,一直都是房产中介在其中捣鬼。当地警方也侦破了这起利用职务之便,而诈取房款的案件。事情的经过据了解,长期在外面工作的胡先生,他回到上海之后发现父亲过户给他的房子门没有锁,还被别人给更换,里面竟然还装修了。他特别的震惊,然后就选择去公安局报警反映了此次事件。
根据民警调查,这座房子确实是男子所有,证照也比较齐全。只是在实际情况下,使用房屋的周先生表示他也支付有1000万余元,这也是通过胡先生父亲手上所购买的房屋。只不过是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而已,双方的说法也是截然不同,后来警方就开始调查。疑点将指向了中介,早在13年的时候,胡先生的父亲有过卖房的心思。他就找到中介,而这位周先生也正好,手上有1000余万元付给了中介。
经过双方的说法以及相关的证据,后来判定是中介的问题,当然也存在诈骗嫌疑。其实也通过这件事情提醒了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购买产权房,如果是二手房应该及时过户。像这种没有手续的房子是没有保障的,而且中介公司也很不负责任。大家通过中介就应该选择知名的中介,也要选择靠谱的工作人员,在购买房之后立即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一中介伪装房东诈骗购房老人,如何看待中介对信息差的“掌控”?
近日,在上海有一中介伪装成房东骗走了老人¥10,50,万元购房款,现在这个中介已经被警方抓获归案,我们可以想象一下10,50万也不是小数,为什么连续九年间老人都向这个中介支付了购房款呢?难道老人没有发现吗?
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年八月份一直居住在外地的胡先生突然回到上海边去查看了父亲曾经过户给他的房子到了这里,他竟然无法打开门,当好不容易进到屋里竟然发现里面正在装修,他很是疑惑变像浦东公安分局反映的情况,民警通过初步调查发现该处的房产确实是胡先生的父亲过户给他的,但是在这时候却出现了另外一份合同,这一份合同是周先生支付给胡先生父亲¥1050万元购买了该处的房产,他们现在就只差没有过户,最后一个阶段了,我们看到这里也会以为这只是一场房产纠纷。
但万万没有想到一方否认买房,而一方又有协议,有付款记录,在面对两方的说法,民警必然要将这件事情调查清楚,于是他们从房屋产调信息入手确认了该房屋的户主确实是胡先生,而且产权清晰。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有一个名叫陈某的房屋中介让民警产生了怀疑,原因是胡先生的父亲在2013年动过卖房的心思,于是他当时便委托了中介陈某。而这位周先生所付的这1,050万元钱款也是付给了中介陈某。
在2022年8月26日的时候,民警将这个涉嫌诈骗罪的陈某捉拿归案,而陈某也承认了他所做的事情。那么在这些事件当中,很明显是中介对老人的信息差进行了掌握,继而对周先生进行诈骗。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中介对于信息差的掌控呢?
首先作为中介来讲,他们非常熟悉买卖房屋的所有流程,而他刚好抓住了周先生对于房屋过户流程不熟悉这一弱点,便以支付追加定金为理由,不断的向周先生收取钱款。一开始这样的购房方式,也是引起了周先生的怀疑,但刚巧的是,那个时候中介陈某与妻子刚离婚,于是他便伪造了其妻子王女士与胡先生父亲的离婚材料,还伪造了相应的产权证书。通过各种房产证聊天记录,虚假材料成功骗取了周先生的信任。房产中介他们一直从事卖房的工作,所以对于整个购房的流程,他们是非常清晰的,同时他也明白一个道理,老年人对于这些东西肯定都是不是很了解的,于是他变利用了这个弱点来骗取了这1050万元。
上海房产中介诈骗客户超一千万元,最终得到了怎样的处罚?
一名上海外地男子想要在上海购房,然而却遇到了一个黑心中介。这个中介为了能够还高利贷,对该男子实施了诈骗,前前后后向该男子索要了1000多万元人民币,就连购房合同都是伪造。该男子得知真相之后就进行了报警,中介被警方控制之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为中介诈骗金额非常高,而且情节很恶劣,所以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10万元罚金。
该男子在去楼盘看房的时候就是这个中介招待的,但是没有找到可以购买的房子。而中介得知该男子是外地人,所看的楼盘也属于高档,房屋之后断定该男子一定非常有钱,于是开始了自己的诈骗。中介一开始联系到该男子称自己手里面有一个二手别墅,该男子对这个别墅非常满意,于是与中介达成了合作。
中介一开始称自己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帮该男子减少税费,向该男子索要了100多万元。但是因为该男子是上海外地人,所以没有购房资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介向该男子索要几十万元作为包装费。中介在拿到钱之后全部用来还赌债和赌博了,并没有真真正正的为该男子购房子出力。最后中介还骗该男子于上海本地女性结婚,这样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在这一系列事情办完之后,中介伪造了一份假合同,该男子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中介一再推辞,于是该男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该男子拿着合同到房产公司询问之后发现合同是伪造的,而那套所谓的二手别墅并没有对外出售。该男子找到中介理论,证据确凿,中介没有任何方法继续隐瞒下去。虽然这件事情最终被识破了,但是该男子还是承受了很大损失,中介只归还了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