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后地上种的树归谁
拆迁时地上附属物,比如树木,补偿后所有权归谁?原物主还是土地征收人?
在中国,当土地被征收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补偿规定,土地上的附属物,包括树木和其他植物,都应该得到补偿。补偿的标准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树木补偿后的所有权问题,一般来说,补偿款项是对地上附属物损失的补偿,并不改变树木等附属物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即使接受了补偿,原物主仍然保留对树木的所有权。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征收方的需要,可能会在补偿协议中明确规定树木的处置方式,这可能会影响树木所有权的最终归属。
在征收过程中,土地征收人通常不会因为支付了补偿款而自动获得土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如果征收方需要移除这些附属物,通常会在补偿协议中明确说明,并且通常会为此支付额外的移除和处理费用。
总的来说,树木等附属物补偿后的所有权归原物主,除非有特别的规定或者征收双方有另外的约定。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征收方和原物主会就补偿金额以及如何处理地上附属物达成一致,这可能会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或者其他形式的处置。因此,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都可能不同,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和指导。
征收补偿后地上物归谁
法律主观: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 非农业建设 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集体土地个人种树补偿归谁
法律分析:如果在集体土地上私自种树,树的所有权是归种树的人的,但是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应该返还因为私自种树获得的不当得利的,如果造成侵权的还要赔偿责任。如果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和农民有承包协议,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的树木属于农民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地里种的树被征用怎么补偿
被征地上的树补偿规定如下:
1、被征收的土地上如果种植了树木,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青苗补助费;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3、征地补偿款是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这三块组成。征地补偿费是按土地面积乘以补偿标准的倍数,安置补助费一般是按人头算。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国家可以强制土地原因:
1、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
综上所述,被征收的土地上如果种植了树木,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青苗补助费,具体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额,与树木本身可以给被征收方带来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不管土地上是否有树木,都有被征收的可能,被征收方通常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等的补偿项目,不同的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可能会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后,对土地使用者给予了青苗(林木)补偿,请问补偿后,地上林木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正确的方式是起诉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补偿协议为依据,政府肯定是能胜诉的,法院一般会责令原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采伐。逾期后,可以强制执行,相关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如阻挠的,可以罚款或处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二、这些树木的所有权,仍然是原承包人的。征收补偿的只是损失费,并不是购买了所有权。
如果工业园区自己组织力量强行采伐的,按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政”,实际上,在起诉时,还可以要求原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园区在起诉前,最好是先履行通知的义务,同时将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如此一来,将来诉讼时,合法合理,仁至义尽,对方也无话可说了。诚如斯,则园区的规范行为,也可以树为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完全可以借此加以宣传报道,实乃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