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工程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工程合同要注意什么重要细节)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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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应该注明发包方和承包方,俗称甲乙双方,然后是写明工程的概况,包括地点啊,名称啊,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如是包工包料还是只负责施工,以及工期的安排, 工程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甲方应当在乙方入场之前应该为乙方提供的 条件,比如腾空房间,清除障碍物,为施工办理相关的手续等,签土方工程合同要注意哪些法律主观:甲方:身份证号:籍贯:乙方:身份证号:籍贯: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土石方工程和乙方进行合作。

签土方工程合同要注意哪些

法律主观:

甲方:身份证号:籍贯:乙方:身份证号:籍贯: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土石方工程和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出资,乙方占总利润的70%;甲方不出资,负责管理及项目的签订、收款等工作,甲方占利润的30%。二、本合作协议期即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期满全部工程尾款收回完,协议自动失效。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盈利或亏损各自按比例分配。四、合作期间双方一方持卡,一方负责保管该储蓄卡密码,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施工正常运作。任何一笔款项支出都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或电话告知,以短信的形势等。五、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暂用资金。六、双方的共同管理和施工期间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只限本着本项目工程的机械费及民工劳务费用的支出,或工程相关的费用支出。与本项目无关的资金费用不得支出,每个月按比例支付部份分成。七、合作期间队伍的选择及分项工程的定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八、合作期间一切施工技术管理及现场安排是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且有权对在施工期间考察不合格的施工班组清理出施工现场,以确保工期及质量目标圆满实现。九、甲乙双方直接或见接引进的各种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业主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确保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相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该班组或该施工队伍自行负责,由此进该施工队伍负责全部散后处理事宜。十、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作协议期间有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合作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以上是关于土方工程合作协议书的解答。

签建筑工程转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

签建筑工程转包合同要注意的有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明确合同价款、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合同应该注明发包方和承包方,俗称甲乙双方,然后是写明工程的概况,包括地点啊,名称啊,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如是包工包料还是只负责施工,以及工期的安排, 工程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甲方应当在乙方入场之前应该为乙方提供的 条件,比如腾空房间,清除障碍物,为施工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第二应该指派一个甲方代表,如果是一个单位进行建设,那么就需要指派一个本单位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如果是家庭进行装修,那么就可以简单一些了,甲方代表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啊进度啊进行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宜,大的工程需要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第三,要明确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拟定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指派代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期保质完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同时严格遵守当地的管理规定。

第四,是约定工期的一些相关内容,比如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关费用,要是因为甲方的因素或者是设计因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那么工期应该顺延,要是因为乙方的原因,那么工期不能顺延。

第五是约定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相关内容,工程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合格标准,如果甲方要求达到优良,应当向乙方支付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由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那么返工费应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当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除上述内容之外,甲乙双方还应就工程的价款额度,结算方式,材料的供应,争议及纠纷的处理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尤其是争议如何解决一定需在合同中注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建筑装饰施工合同应该注意的内容大致就是这些了,希望能给进行装修的同仁们提供一些帮助啊!

签订建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这12类风险点要注意防范!

1、合同双方主体承包方是否有资质,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的情形。是否必须经过招投标。2、工程承包范围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3、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条款是建设施工合同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条款,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80%的是造价纠纷,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款的约定引起足够的重视。应注意以下问题:(1)招投标工程项目,签约合同价即是投标价、中标价;直接发包的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双方签约时协商确定的工程造价。(2)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应当不低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中的下限费率;(3)据2013计价规范具体条款需核实,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4)暂列金额是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5)不同的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工作内容风险、工程量风险、单价风险等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分配。4、工程款支付(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等。5、工期工期一般与建设方的整体规划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未来督促施工方工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一般会约定比较重的违约责任,所以明确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工期索赔、总工期等内容尤其重要。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报告载明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均不相同的情况下,应以监理单位确定的开工报告中载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注意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日历上的天数为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实践中真正的施工时间并不包括春节等节假日,所以承包人须注意节假日时间的长短,以免工期过短。(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的,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4)双方应明确约定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的情形,详细约定进行工期索赔的程序。在违约责任中明确双方关于工期的权利和义务,以此在发生工期方面的事实时,可以有所依据的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6、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双方也可以做出其他的定,如取得“鲁班杯”“钱江杯”等。(2)该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承发包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填写,一般可以考虑填写为“合格,力争取得xx奖。如果约定取得xx奖,一旦承包人无法取得,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承包人是否能够获得工程价款,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是竣工验收的具体操作方法,应注意在专用条款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竣工验收的程序,以免双方不提交验收报告或者拒绝竣工验收时产生争议。(3)竣工日期、工程的移交和接收与工期直接相关,最终反映为是否产生工期索赔,应注意当双方对竣工日期发生争议时,法律确定竣工日期的标准:首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其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最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8、争议解决(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而排除了协议管辖。(2)但是仲裁的管辖约定依然有效。9、违约责任(1)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间及利息约定。(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3)对于逾期支付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违约金:可与延期同比例的约定。(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5)对于工程及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留置权)。(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工程不允许物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10)对于工程保修责任的认定:承包方不保修情况下的处理和费用承担。10、人员权限配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 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11、工程顺延(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2)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12、工程变更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____日内, 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____元以内不予计取,____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签工程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提前了解,不吃亏!

一、签装修合同前要做什么

签装修合同前要做什么?这是多数业主关心的一个问题,只有将准备工作做好了,才有利于合同的签订。

1、找正规装修公司合作

查看装修公司是否有相关证件,以确保公司的正规性。合法的装修公司要有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应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还需要对营业执照和公司公章上的公司名字进行查看,确保它们的一致性。

2、认真查看合同中的条款

装修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包括:工期、付款、增减、保修、水电和预算,签订前,主要是掌握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以及付款和费用。增减项目需要由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确认好,在此之后才可以进行。售后服务的年限以及服务等等,都需要业主查看清楚。

3、其他事项

签订的装修合同通常都是一式两份,业主和装修公司各持一份,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减项,还需另外签订合同或者是协议。

二、签工程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签订装修合同时的各个细节问题,甲乙双方一定要重视起来,主要有十项内容。下面具体介绍签装修合同十大细节:

1、签订装修合同时,要特别留心装修公司的名称,即合同承包方的名称是否与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以防不法经营者钻空子。对于装修合同中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才填写的项目,不能遗漏。在签字后,需有装修公司加盖的公章。

2、在装修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

3、装修合同中要求装修公司提供详细的设计图方案,尽可能找专家进行预算报价方面的咨询。如若委托装修公司挑选建材,则一定要保存好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4、付款: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前两次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35%的费用,完工后交5%。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因此,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30%,这样能使业主不处于被动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效果。

具体的付款以及比例,各个装修公司有所不同。为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以就付款以及比例上,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确定。

5、装修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也是不可缺少的,责任应该明确划分:如果是乙方购买的材料质量问题或建筑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业主购买或者使用不当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6、装修合同的签定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若要委托人,需要复印委托书,并向装修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

7、装修合同一般分三种: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如若装修公司包料,业主需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若业主自己包料,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例如多做一个柜子,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费。业主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初给出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修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9、装修的整个过程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例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10、对于装修合同的内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预算项目等需作出变更时,双方要重新签订协议。而对于合同附件的施工材料报价单,则应对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作出具体的标示。

以上就是关于签工程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装修合同,更多装修知识、装修公司评价、装修案例请继续关注!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注意事项介绍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合同应该注明发包方和承包方,俗称甲乙双方,然后是写明工程的概况,包括地点啊,名称啊,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如是包工包料还是只负责施工,以及工期的安排,工程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甲方应当在乙方入场之前应该为乙方提供的条件,比如腾空房间,清除障碍物,为施工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第二应该指派一个甲方代表,如果是一个单位进行建设,那么就需要指派一个本单位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如果是家庭进行装修,那么就可以简单一些了,甲方代表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啊进度啊进行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宜,大的工程需要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第三,要明确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拟定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指派代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期保质完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同时严格遵守当地的管理规定。

第四,是约定工期的一些相关内容,比如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关费用,要是因为甲方的因素或者是设计因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那么工期应该顺延,要是因为乙方的原因,那么工期不能顺延。

第五是约定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相关内容,工程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合格标准,如果甲方要求达到优良,应当向乙方支付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由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那么返工费应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当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除上述内容之外,甲乙双方还应就工程的价款额度,结算方式,材料的供应,争议及纠纷的处理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尤其是争议如何解决一定需在合同中注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代表(甲方):签名承包人代表(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X市X区X小区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120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8、总工程的费用为XX元,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

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纠纷常见解决方法都有哪些

装修纠纷一般事情不大,只几十万或者更小的金额,但是装修纠纷总是让人很头疼,一个美好的愿望,被装修公司搞的心情不悦,从而导致对整个装修都没有了好感,处理装修纠纷一般能私下协商解决的一定要私下解决。私下双方无法沟通的,一般都是走司法。在走司法程序时,律师都会让业主方进行一个装修评估。就现状完成的装修部分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出装修已完工价值。这样通过合同,装修价值评估等一系列证据,律师在帮助业主方主张权利价值。

1、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应当受到支持。

2、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3、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的施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除了知道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还有把注意事项考虑清楚,大家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全方面考虑好,上面介绍的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也是值得借鉴和考虑的!希望上面的介绍能帮助到大家。

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五、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六、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八、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需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要了解工程范围;了解建设工期,明确开工、竣工日期;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材料的质量保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的是:1.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2.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3.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5.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6.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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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何时过诉讼时效

合同到期三年后过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想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 ...
2024-01-03 16:18

工程合同争议应当怎样处理(工程合同承包协议书完整版)

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争议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建设工程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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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或者无法确定已完工工程的结算价格经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的结算价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定工程造价不一致的,应以哪份文件认定的价款为工程结算价?

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因此应以合同约定价款作为结算价;若无法确定已完工工程的结算价格,则应以鉴定意见认定的结算价作为工程的结算价。若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作为工程结算价的,则应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作为结算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2023-11-23 16:42

解除工程合同如何赔偿(解除工程合同赔偿金标准)

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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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章有效的方式

合同盖章有效的方式: 1、如果当事人选择盖章来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要在合同上盖章,不能只有一方当事人的盖章。 2、如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法人的,盖章必须要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 ...
2024-01-03 16: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能否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责任?

不能。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按照其过错程度确定的责任比例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建设 ...
2023-11-23 16:5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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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么

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所以法律未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与书面形式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4-01-03 16:18

工程合同的解除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工程合同解除协议书)

2、解除合同应有时限规定,当违约方的不作为导致对方权利丧失或利益损失时,守约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一、合同解除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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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若另行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则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认定无效,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标合同相关内容各自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
2023-11-23 16:54

工程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工程合同起诉有效期)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第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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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诉讼地如何

合同签订诉讼地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为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 ...
2024-01-03 16: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

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分析: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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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会怎样

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会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或者将合同有效期依法延期的,则该合同将依法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 ...
2024-01-03 16:10

签工程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工程合同要注意什么重要细节)

首先合同应该注明发包方和承包方,俗称甲乙双方,然后是写明工程的概况,包括地点啊,名称啊,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如是包工包料还是只负责施工,以及工期的安排, 工程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甲方应当在乙方入场之前应该为乙方提供的 条件,比如腾 ...
民事
489热度

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效力如何

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在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前提下,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可以依法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
2024-01-03 16:10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合同要注意下列几点:1、注意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2、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合法。3、注意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违约金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
2023-10-07 10:23

合同签订了未执行会怎样

合同签订了未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 ...
2024-01-03 16:18

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合同重要条款有哪些)

签约前注意一下细节对购房者很有利1、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很多人从签了认购书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般为一周)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车位,2、把每项承诺都记下来售楼业务员介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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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一方当事人能否对工程款结算再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工程量或者工程范围均无异议,可以以约定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计算出工程款的,则法院不应允许一方当事人对工程款结算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 如果当事人就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者对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进行了约定, ...
2023-11-23 16:48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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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对方履行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对方履行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法律 ...
2024-01-03 16:02

卖房子的合同是否可以代签(卖房子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 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步骤三:完税之后,我们便可以拿着房屋买卖合同与税费缴纳的相关证明来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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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价,一方当事人能否就工程造价提出鉴定申请?

不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11-23 16:48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事项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法律主观:在 签订购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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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隐藏小字算不算欺骗

合同中隐藏小字算欺骗。合同中的内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一方当事人隐藏部分合同内容,目的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让自己获得非法利益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隐藏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4-01-03 16:10

工程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怎么解决

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解决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的方法有:协商解决、调解、法律诉讼,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怎么赔偿解决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方法如下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2)未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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