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合同重要条款有哪些)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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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前注意一下细节对购房者很有利1、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很多人从签了认购书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般为一周)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车位,2、把每项承诺都记下来售楼业务员介绍项目时,是你问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绍什么,不像合同内容那样有固定的格式,在签合同时,你是按照合同一条条地讨论,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在里边,自己可能也会一时想不起来,签完合同回家再想起来,售楼小姐曾答应过有地下储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树的,这时想起已经晚了,所以平时谈话时,售楼小姐的每一点承诺都要记录下来,能写进合同里的尽量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买楼房签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需要注意一下几点哦。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该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等级、材料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商品房保修的责任相关的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数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该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签约前注意一下细节对购房者很有利1、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

很多人从签了认购书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般为一周)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车位?车位多少钱?物业管理费是多少?这些事项都没有搞清楚是不能签约的。在签合同之前,要多去几次售楼处,了解项目的情况,看有没有日后发现你根本不能接受的问题,签约时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条款,连项目已有的或应有些什么都不尽了解,如何签补充条款呢?

2、把每项承诺都记下来

售楼业务员介绍项目时,是你问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绍什么,不像合同内容那样有固定的格式,在签合同时,你是按照合同一条条地讨论,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在里边,自己可能也会一时想不起来,签完合同回家再想起来,售楼小姐曾答应过有地下储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树的,这时想起已经晚了,所以平时谈话时,售楼小姐的每一点承诺都要记录下来,能写进合同里的尽量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3、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

在签约时,一般会先见一下律师(一般开发商会请一个律师到售楼处帮助签合同),要知道律师是开发商请的,但律师费是购房人出的,所以律师有责任帮助购房人搞清各种法律细节,有责任维护购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师只有在签了合同后才能取律师费,所以律师也是希望顺利签约,他们不会自动帮助你质疑开发商的,所以这时你自己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才是重要的。

4、平心静气地逐条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签约前,还没有见过合同是什么样的,签约时拿到4份待签字的合同,读着极其专业的法律术语,头就开始发大,简直不知所云,这时签约显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一份合同复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静气地一条条研读,把可能的疑问和想补充的地方记在旁边。

5、特别要注意补充条款

有些楼盘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的地方,先填写了自己的一些补充条款。这些条件往往是只对开发商有利的。比如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上补充了这样的约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和外墙面使用权,小区和楼宇命名权归出卖人。这显然对购房人不利,这就意味着购房人虽然买了房屋,开发商还可以在它的外墙上有所作为。开发商的补充条款只表明了开发商的态度,购买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就这些条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条件,以达成妥协,比如,外墙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约定。购房合同是房产陷阱的“藏身之地”,签订一份防陷阱的合同,对消费者极为必要。“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消费者不可能全程跟踪房屋的建造过程。因此,对于房屋这种特殊商品,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易受侵犯。”、“单方合同、‘开口合同’‘霸王合同’,给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隐患。”1、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2、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3、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4、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5、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6、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选好一套房子,并不是买房的终点,签订购房合同也是重要一环。但很多人在这个环节容易掉以轻心,以至于后续和开发商或者买房者有纠纷时,会产生扯皮现象,所以,买房签合同时,就需要把能预料的事项约定清楚,避免后续麻烦。

一、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相关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二、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相关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三、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 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 《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点?

购房合同留意事项,在向开发商购置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求留意:

第一、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义务,会商定为购房者按逾期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义务,却商定为开发商按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真实是个显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义务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根据法律规则,在没有商定的状况下,假如房屋的面积超越商定面积的3%以上,超越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假如房屋的面积小于商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份,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常常会商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践面积为准,这是歹意躲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假如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请求购房者承当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义务,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能否契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商定,假如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当违约义务。

第四、假如开发商一房二卖,关于不能获得房屋的购房者,依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假如购房者遇到这种状况,绝不能放弃本人的权益,一定要持之以恒,假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至法院,经过法律武器保卫本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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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留意事项,需求留意的问题

1、运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2、留意建筑面积的商定。除了要填写总建筑面积还要填写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3、留意房屋质量问题。签约时认真琢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4、明白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明白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商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规范。

5、留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要置信口头承诺,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补充契约,没有写进补充契约的都是空头支票。

6、卖方合约的留意事项。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则,正式契约与补充契约内容不分歧的,以补充契约为准。

7、留意商定违约义务。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请求退房、开发商卖房后请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越商定幅度;质量不契合请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契合规则和商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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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留意事项签合同的留意事项

1.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依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2.一定要检查开发商能否具有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有了预售证答应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运用证、规划答应证、建立工程答应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3.留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益与义务能否对等。

4. 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能否肯定。

5.关于补充协议,也一定不能漫不经心。由于购房人的个人状况千差万别,所以难免会有一些没有写入格式化合同的内容。购房人还能够对其在购房中就开发商承诺或双方协商分歧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中重要的组成局部。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是日后业主们的居住权益的保证,因此在签订时需要格外注意,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将为大家带来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购房合同重点条款必看哪些

购房合同重点条款必看房屋面积、房屋质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房条件、产权登记或过户的时间与条件。购房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如果是购买新房,在签订时需注意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开发商是否取得了相关证件,其中最重要的两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买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看清合同主体:买房子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合同主体指的是买卖双方,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时候,楼盘的开发商和投资商不是同一个公司,而购房者应该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才对。另外有时代表开发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这种情况,购房者需要看对方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无效,无论谁签字都需要盖上公司的公章。

2、注意看土地性质:购房合同中还应该有对购房者所选购的房屋的具体情况的介绍,比如房屋面积、位置、成交价格等等。其中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目前法律只规定了住宅用地到期自动续期,而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商业、工业用地请多留心,因为这还关系到以后水电气等费用的缴纳价格。

3、关于贷款的约定:由于购买新房的时候,很多事情都有开发商这边的工作人员帮忙代办,申请贷款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从中参谋,所以有的购房者就觉得申请银行贷款肯定没问题。如果购房者不能确定自己能否贷款,那么就要注意购房合同中关于贷款不成的相关约定。为避免违约,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己方不能贷款时,己方可以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定金。

4、关于物业的约定:购房者入住房屋之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如何,对购房者今后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小区的物业不合格,那么居住以来就会特别的闹心。而购房合同中通常也会有关于物业公司的信息,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物业公司的声誉,而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5、注意空白条款:存在空白条款的购房合同千万不要随便签,如果购房者在看购房合同的时候发现这种问题,可以果断拒绝签约,因为谁也不知道开发商后期会在合同上添加什么内容。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什么条款

法律主观: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什么 (一)要注意关于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要注意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的各种款项、税费,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的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三)要注意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商品房 认购协议须同时具备如下两个条件方能生效: 1、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2、房产部门已办理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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