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是不是所有条款就都无效了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劳动合同整体无效是正确的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劳动合同整体无效是错误的。
无效的合同可分为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
1、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看,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即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2、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这包括两层意思:
(1)如果认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劳动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劳动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劳动合同条款为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另一部分劳动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
(2)如果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应当全部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一、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1、合同无效的违约责任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只有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当事人才会有违约的可能,合同无效的同时,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条款也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无效所有条款都无效吗
法律分析:并不是全部没有效力。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一是,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是,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无效所有条款都无效吗
看情况:其一、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其二、如果合同不是部分无效,而是全部内容都无效的,那合同的所有条款都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所有条款都无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合同并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一是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二是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三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
1、具有下列情况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什么是无效条款
1、就是没有效力的条例,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但是合同的某个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合同条款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3、订立合同条款内容不合法;
4、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条款,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