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8
440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报酬的结算方式有( )。

【答案】:B、C、D

2021教材P285 / 2020教材P284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A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故 B 错误。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故 C 错误。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故 D 错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下列属于劳务分包人义务的有( )。

【答案】:A,B

本题考核的是劳务分包人的义务。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一[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等。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承包人的义务有()。

【答案】:A、C、D、E

2021/2020版教材P246页

施工劳务分包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对保险的相关规定如下:(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因此,正确选项是ACDE。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

【答案】:C

2021教材P283 / 2020教材P282

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请问谁有07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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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

劳务发包人:

劳务承包人: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一月

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1、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分包范围:

劳务作业内容:

劳务作业人数: 人。

2、合同价款

2.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工日单价,按确认的工日计算;

(3)综合工日单价;

(4)平米包干。

2.2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整。

2.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劳务费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费工日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 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 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6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单价为 元/m2,建筑面积为 m2,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 元/m2,共 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 费 元/m2,共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7 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窝工 元/日。

2.8劳务费包含内容为:(1)工人工资;(2)劳保统筹费用;(3)劳动保护费用;(4)管理费用;(5)各项保险费用;(6)临设费用;(7)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8)利润;(9)税金。

2.9 劳务承包人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

家庭住址: 。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其他 。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图纸

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

8、项目经理

8.1 劳务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8.2 劳务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

9、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供应

9.1 劳务发包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向劳务承包人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具体表式见附件1)。如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则应相应延长工期并赔偿误工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务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9.2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9.3 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机具在施工开始前 日内由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2)。

9.4施工中所需的周转、低值易耗材料由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3)。

10、担保

10.1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劳务发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担保方式为: ,担保金额,担保有效期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担保方式为: ,担保金额 ,担保有效期,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10.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11、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 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劳务承包人与劳务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 日内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年 月 日前支付 , 年 月 日前支付 , 年 月 日前支付 , 年 月 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2 采用工日单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 年 月 11111111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3采用平米包干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 年 月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4 劳务作业工作完成,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

11.5 劳务发包人收到劳务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劳务发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28天内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尾款。

11.6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7劳务发包人必须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劳务承包人在2.9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证明(发票)。由于劳务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现金支付合同价款,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劳务承包人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收到合同价款后产生的分配问题由劳务承包人自行负责。

12、违约责任

12.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劳务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1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 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

(3) 劳务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12.2 劳务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按劳务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承包人支付拖欠合同价款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承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12.3 劳务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劳务承包人支付 违约金元,劳务发包人顺延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

12.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发包人可以要求劳务承包人返工,劳务承包人无法完成的,劳务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劳务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劳务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劳务发包人执 份,劳务承包人执份,劳务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一:劳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计划清单

附件二:劳务作业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清单

附件三: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清单

劳务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劳务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16、劳务发包人义务

16.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16.2 劳务发包人有对劳务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的义务。

16.3 劳务发包人应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并按规定留存管理资料。

16.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6.5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6.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6.7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6.8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并实现“月结月清”。

16.9 负责与工程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6.10 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备案手续。

17、劳务承包人义务

17.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劳务发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7.2 劳务承包人负责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做好工人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

17.3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或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劳务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7.4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7.5 自觉接受劳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劳务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且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17.6 按劳务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劳务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7.7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劳务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17.8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7.9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7.10 劳务承包人须服从劳务发包人转发的工程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7.11 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

17.12 劳务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时向劳务人员结清、发放劳动报酬,发放数额不得少于当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做好劳务报酬发放记录。

17.13 劳务承包人收到劳务费后必须首先支付工人劳务报酬。

18、安全施工与检查

18.1 劳务发包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整体安全施工的组织工作,并有详尽的安全施工方案。

18.2 劳务承包人应无条件的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同时劳务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合劳务发包人工作。

18.3由于劳务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务发包人承担。由于劳务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19、安全防护

19.1 劳务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发包人要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承担。

19.2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承包人提供。

20、事故处理

20.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0.2 劳务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劳务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21、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2、工程量的确认

22.1 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程量。

22.2 采用工日单价或平米包干计价方式的,由劳务承包人每月日前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劳务发包人,由劳务发包人确认。对劳务承包人未经劳务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劳务发包人不予计量。

23、施工变更

23.1 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劳务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劳务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3.2 由非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承包人损失,由劳务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3.3 由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劳务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费用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4、施工验收

24.1劳务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劳务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劳务发包人验收;劳务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承包人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劳务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的约定工作。但劳务发包人与工程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劳务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24.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承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工程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承包人仅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对劳务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25、施工配合

25.1 劳务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劳务发包人对其工作的初步验收;

(2)劳务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3)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劳务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劳务承包人配合时,劳务承包人应按劳务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劳务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劳务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劳务发包人应配合劳务承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6、索赔

26.1 劳务发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工程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留并出示相应资料。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承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劳务发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工程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劳务发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承包人。

27、争议

27.1 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

劳务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给他人。否则,劳务承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劳务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劳务发包人应协助劳务承包人采取措施。劳务发包人认为劳务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劳务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劳务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劳务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29.2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9.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9.4 劳务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人员和财产损失。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发包人,劳务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劳务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承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劳务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劳务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劳务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31.2如果劳务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劳务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劳务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劳务承包人可以向劳务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3 如在劳务承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劳务发包人的承包合同解除的,劳务发包人应通知劳务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劳务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劳务发包人应支付劳务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

31.4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因工程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5 如因劳务承包人在施工人员数量、施工人员能力等方面的欠缺,致使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无法达到要求时,经现场监理确认并经工程发包人同意后,劳务发包人可以向劳务承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劳务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劳务承包人不按要求退场,给劳务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31.6 合同解除后,劳务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劳务发包人应为劳务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序号 品 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1:

劳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计划清单

附件2:

劳务作业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清单

序号 品 种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清单

序号 品 种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哪些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 虽然较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而言较为简单,但其自身有一些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的内容,结合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合同的重心。) (12)安全施工与检查。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4)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5)保险。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应按照 工程劳务分包 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A、固定劳务报酬;B、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C、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订合同时任选其一。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1)施工变更。 (22)施工验收。 (23)施工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5)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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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了未执行会怎样

合同签订了未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 ...
2024-01-03 16:18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1、工程欠款怎么起诉工程欠款纠纷起诉程序如:(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4、关于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冯彩香,女,汉族,住所:昆山市淀山湖镇西大街58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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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价,一方当事人能否就工程造价提出鉴定申请?

不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11-23 16:4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

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分析: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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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效力如何

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在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前提下,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可以依法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
2024-01-03 16:10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管辖,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的效力

2、综上,根据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3、综上,根据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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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或者无法确定已完工工程的结算价格经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的结算价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定工程造价不一致的,应以哪份文件认定的价款为工程结算价?

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因此应以合同约定价款作为结算价;若无法确定已完工工程的结算价格,则应以鉴定意见认定的结算价作为工程的结算价。若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作为工程结算价的,则应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作为结算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2023-11-23 16:42

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可以适用专属管辖

劳务分包合同不可以适用专属管辖。因劳务分包合同发生的纠纷的性质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在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
2023-12-04 14:55

简单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合同范本完整版1 甲方: 项目责任人: 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4、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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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何时过诉讼时效

合同到期三年后过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想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 ...
2024-01-03 16: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一方当事人能否对工程款结算再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工程量或者工程范围均无异议,可以以约定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计算出工程款的,则法院不应允许一方当事人对工程款结算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 如果当事人就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者对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进行了约定, ...
2023-11-23 16:48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通用版

通用版建筑工地劳务合同范本建筑劳务合同范本完整版1 甲方: 项目责任人: 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3、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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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要多久呢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最长租二十年。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为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 ...
2023-11-09 15:48

劳务分包合同可以开工程款吗

我公司是建筑业劳务分包公司但是没有资质,可以开具劳务费和工程款的...发票开具的内容是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相关的,如果您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或者工程施工这项内容,您就可以开具劳务和工程发票,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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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诉讼地如何

合同签订诉讼地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为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 ...
2024-01-03 16:02

水泥路面劳务分包合同

有关工程承包合同协议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外墙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情况,并参照《中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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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会怎样

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会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或者将合同有效期依法延期的,则该合同将依法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 ...
2024-01-03 16:10

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是谁

2、在第三种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3、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4、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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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能否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责任?

不能。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按照其过错程度确定的责任比例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建设 ...
2023-11-23 16:54

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不过,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只要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既可以选择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也可以选择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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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么

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所以法律未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与书面形式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4-01-03 16:18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___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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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对方履行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对方履行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法律 ...
2024-01-03 16:02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范本

3、建筑公司劳务合同协议书范文【篇一】 甲方:___ 乙方:___ 为确保涂料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证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考虑及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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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隐藏小字算不算欺骗

合同中隐藏小字算欺骗。合同中的内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一方当事人隐藏部分合同内容,目的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让自己获得非法利益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隐藏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4-01-03 16:10

劳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的合同协议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劳务分包的合同协议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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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若另行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则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认定无效,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标合同相关内容各自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
2023-11-23 16:54

钢筋工劳务分包合同(钢筋工劳务分包合同简易版)

2.计算方式: 按照上述承包范围及方式,本工程中所有钢筋(包括建筑用的零星钢筋量)基价按180元/吨,安全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安全奖按6元/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文明奖按6元/吨、进度(含阶段计划、总工期)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进度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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