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意思要怎么理解(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主观:
合同的变更属于法律关系的变更,遵循法律关系变更的一般规则,如今社会,合同变更是很重要的,特别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形的时候。一、合同变更是什么?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合同变更不仅在实践中司空见惯,也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此条可见变更在合同法中的重要地位。合同变更有依法律行为变更、依裁判变更以及依法律规定变更三种方式。二、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变更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由于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3、合同的变更依当事人协议或法院裁决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三、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可变更合同包括以下情形:(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重大误解构成要件1、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2、合同双方均无主观上的故意;3、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条件1、有偿合同;2、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显著不平等,明显背离公平原则;3、该不公平系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所致。认定显示公平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1、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明显不公平:(1)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对等;(2)一方获得的利益或者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2、合同订立中一方是否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即利益受损一方是否因为无经验或者对合同相关内容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力,或者因某种急迫的情况,并非出于真正的自愿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仅受损害方享有撤销请求权。1、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欺诈构成要件:(1)合同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2)合同一方实施了欺诈行为;(3)合同向对方因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4)合同向对方的错误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胁迫的构成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2)须有胁迫行为;(3)胁迫缺乏正当性,即胁迫的手段具有非正当性或者目的具有非正当性;(4)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了合同。3、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构成要件:(1)相对方处于危难或者紧迫需要之际;(2)合同一方乘人之危;(3)双方因此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明显严重不利于相对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房屋买卖合同变更是什么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屋的一方将房屋权转移给另一方,然后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就告诉你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以及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变更
1.凡是对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作出的修改和调整,都可以称为合同变更。在中华人民共合同法的第七十七条写到,当当事人协商一致时,便可以变更合同。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2.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或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3.如果发生下列条件,则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有一方在超过60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法律约定的其他情形。当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4.对房屋买卖合同法人变更能否终止的说法是如果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并且是自愿签订的,并且在不损害国家、集体、社会、第三人利益,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情况的情况下是合法地,可以终止。如果是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房屋的一方将房屋权转移给另一方,然后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商品买卖合同的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诺成、双务、有偿的合同,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权转移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是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具体的合同写法为:将标题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首行居中,再写清楚买卖双方的情况,写清买卖双方姓名、现住址及身份证号码,正文要注明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是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的合同,必须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主体内容为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哪里的所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多大,房产的交易价格,已支付购房定金,房产的交付日期,交易税费、中介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由哪方承担,本合同一式有几份,由谁拥有。注明本合同至鉴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然后.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摁手印,后写明日期。
这篇文章就讲述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以及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通过这篇文章你会了解到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有哪些,怎样去变更,怎样去写好一份房屋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比较严谨,在拟定合同时要认真对待,不得马虎。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 未履行完毕 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 劳动合同内容 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 原劳动合同 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劳动合同变更 程序:及时向对方提出 变更劳动合同 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附:劳动合同变更相关规定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 履行劳动合同 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 订立劳动合同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