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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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 超过9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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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有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决定的。也适用于劳动者在某些条件自动解除合同的情形,工作年限的确定:除整数年限外,工作年限“零头”部分按以下标准计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最长不超过12月。
月工资的确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金,但并非任何情况下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均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数额如何计算?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大家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该劳动者在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计算的,但法律规定最多不能支付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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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果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不要赔偿劳动者,但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要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要向劳动者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者可要补偿:
1、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误区,劳动者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了,双方劳动关系到期结束。此时,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金;
2、这样的误区是大家往往不知道或者忽略了用人单位有合同到期后继续与劳动者续约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应当承担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义务;
3、所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前一个月,如劳动者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主动向用人单位主张续签事宜。如劳动者未在劳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签且离职的,将有可能被认定了劳动者本人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无需支付补偿费用,双方劳动关系期满终止。
综上所述,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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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费用,应该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来进行支付。时间在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进行支付。经济补偿款的月工资是职工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况,那么按照第四十七条标准进行补偿,4年工龄的话,补偿4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按照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