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A)
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的情形有( )。
【答案】:A,B,C,D
如果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是()。
【答案】:B
劳动合同终止:①劳动合同期满的;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上述第②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又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
【答案】:B、D、E
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分别论述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34种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4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况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的规定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除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page]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7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该种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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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存在23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到月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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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