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呢(租房的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 租赁合同 找不到了怎么办
1、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
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 ,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 ,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二、租房合同丢失房主要收房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 ,要求收房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终由败诉人承担。
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 ,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主要的证明条件的就是关于相关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就是在进行租房的时候所收到的押金条,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的租房,完全可以通过中介当证人,证明这种关系的存在,没有必要担心的。
在进行租房合同丢失房主要收房这些问题明显的是房东在违法 ,所以可以双方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保留好的自己的收条或者通过小区的物业证明自己的确实在这里居住,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用担心。
三、租赁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 合同终止 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 买卖合同 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综上所述,发现租赁合同遗失之后遗失,当事人一定要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对方当事人应当进行协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房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不见了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租房合同不见了可以进行补办。一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方租房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经确定即生效,因此不见了也不影响其效力。
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
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租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1、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2、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如果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联系出租人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者联系出租人复印合同,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
一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方租房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经确定即生效,不见了也会有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租房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不见了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租房合同不见了可以进行补办。一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方租房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经确定即生效,因此不见了也不影响其效力。租房合同丢了,如果承租人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押金可以要回。当事人可以通过复印出租人的合同;或者该租房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其保存的租房合同文本等方式来要回押金。租房合同丢了以后,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子的,房客可以先与租房中介联系,要求中介复印一份备份的合同,转交给自己;如果是直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客也可以要求房东复印租赁合同。这时候,如果房东或者中介提出无理由搬迁的要求,可以要求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根据其他的证据凭证,房客依然可以证明自己,与房东或者中介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比如说:租金的缴纳证明、押金条、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甚至是邻居的证人证言,这些都可以证明租赁关系确实存在。就算对方起诉到法院,也不能否认确实存在房屋租赁关系。因此,租房合同丢了以后,房客可以直接和租房中介或者房东联系,要求复印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不见了的处理方式: 1、丢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然后复印另一方当事人所持有的合同; 2、丢失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到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复印合同; 3、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丢失了合同,且没有进行备案的,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合同找不到的情况下,可以向另一方索取合同进行复印,如果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以到备案机关申请复印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房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找不到的办法如下:
1、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复印合同;
2、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
3、如果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失,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个公司进行复印。
租房房东违约赔偿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