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需要付原告的律师费(为什么需要原告代理人)
为什么诉讼委托律师后,强制执行请律师顺路做一下,还要另外收费?
专注执行的法律人忍住不笑给你科普一下。
只有打过经济纠纷类的官司的人才知道,还有执行局这么个单位。
诉讼的意义是在于通过法律手段来证明你债权的合理及合法性。
而执行的意义主要在于要兑现你这个判决里的内容。
这本身就是两个阶段,我就是专门做终本的案件的,我们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子确实有很多,所以我谈案子,一般只会谈一次,大约半小时。这里面就有这个前期律师费的说法,为什么要有?因为没有人能保证你的案子能100%的执行回来。况且我们做执行的都是团队作业,做不好会饿死。
强制执行,题主用“顺道”一词来放在执行的头上,我看着就有气。我觉得你发这个官司就是在玩儿啊?你不够重视这点啊?
我请问你保全到对方财产了吗?
如果查封了等标地的财产,那确实是顺道写个“强制执行申请书”。但是我看你的表述,我觉得你十有八九是没保全到被执行人东西啊。所以执行是什么?是大量的调查,要调查就要摸清楚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面,就像看股票一样的,但是光看基本面能看出来吗?肯定是不能够的。还需要把法院的的五查重新再去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常驻地、配偶原户籍地;如果被执行人有小三的,还得多两个地方,小三的常驻地及户籍地。甚至包括厉害关系人都要去摸查。
这才叫执行,只有这样做才能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当然,如果没有线索呢?那我们会跟法官沟通拘留,如果查到了财产线索,那我们就会沟通拒执罪,至于说能不能把人送进去,其实也是不能保证100%的,我总不能跟你在委托合同里面签订一个关一个人,你支付我10万元吧?这不现实啊。
只能说执行执行,重点还是在执行法官,执行律师的空间在于找财产线索以及和法官沟通的能力。
说到沟通能力,就拿这个拘留。沟通十次,八到九次见效,诉讼律师能做到吗?这源于什么?经验,常年扮演双面胶的角色的经验之谈,所以执行律师一般看起来都是嬉皮笑脸的,很多委托人觉得不靠谱,应该把脸抠成方形才好?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种脸形状有助于开展业务啊,法官喜欢啊。法官看着你的脸,就开心。因为我们的工作和执行法官的工作是起到了辅助性的作用。你以为执行法官就跟你有仇,能给你扣的东西,他不扣?想多了。
对于执行法官而言,一定是能执结的案子,一定不会终本。原因是什么:执结率占绩效考核的分值比重啊。关于奖金和年终奖的。
好了,就酱。
口吻不是很恰当,但是总之还是为题主和大家好。我并不希望你找我做案子,因为线上的标地都不是很理想,问问我,再问问我的同事,还问问我的助理,一点都不好玩儿。
原告撤诉后还需要律师费用吗
撤诉了还要付律师费,法律上对于律师费的支付是由双方根据法律服务情况而协商的,只要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就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但如果是属于律师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后果是可以追究责任的。
一、撤诉了还要付律师费吗?
撤诉了还要付律师费,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
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随意撤销。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打官司之前,会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委托合同,其中将律师费用写清楚,并支付定金。如果是当事人方面撤诉的,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撤诉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种合法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已经申请了诉讼,但是双方当事人私底下达成了和解,完全可以撤诉,此时律师费还需要支付,因为这不是属于律师过错,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被告败诉后需要付原告的律师费吗
民事审判被告败诉需要支付原告律师费用吗
法律规定需要的就需要。
我国是以“谁请律师谁负担律师费”为一般原则,只有在法律或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律师费才由败诉方承担,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以下涉诉案件的律师费才由败诉方承担:
1、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4、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5、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6、担保权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民法典》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7、部分仲裁案件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例限制。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8、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9、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10、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民事审判被告败诉就律师费产生了纠纷,可以找上的律师帮助你。
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的情形
相信有不少人都打过官司,确实有些事情跟别人无法协商,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了,而且很多案件自己作为原告的话可以不出律师费,那么哪些情况应该由被告承担律师费?下面就由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哪些情况应该由被告承担律师费
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原告胜诉,则其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1、专利侵权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2、商标侵权案件。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5、撤销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二、律师费用一般是怎么收取的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三、律师费用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律师费一般是签订委托合同后一定时间给付。也可以根据合同来确定。
律师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情况应该由被告承担律师费的相关内容。律师费的确是有些贵,如果自身有困难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律师是完全免费的,当然也不用担心这些律师的专业水准,都是为有需要的人服务的。
打赢官司原告还用拿律师费吗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请律师打赢官司后的律师费也需要自行承担,律师费跟诉讼费的法律性质截然不同,如果原告胜诉,原告请求被告方承担律师费,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在跟律师签订委托合同之前,律师就会告知收费标准。
一、民事纠纷请律师打赢官司律师费谁出?
民事纠纷请律师打赢官司律师费是当事人自行承担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1、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2、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律师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
3、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4、律师发现被代理人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有拒绝担任代理人权。
5、律师在诉讼中,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揭发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因案情复杂,开庭时间过急,出庭准备时间不足,有向法庭申请延期申请权。
7、解除委托关系权。对于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委托人向律师隐瞒事实或提出无理要求,委托人严重侮辱律师的人格等,律师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8、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律师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正因为律师费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的,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请律师的时候要考虑的是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交律师费的时间是由当事人跟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的,可以是签了律师代理合同之后,也可以是结案之后。
别人起诉我还得我付律师费吗
被对方起诉的情况下律师费是由对方出的,被告方一般也需要聘请律师,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律师费都由聘请人承担,但是,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民事纠纷,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一、根据规定对方起诉我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由聘请人自行承担,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情形包括:
1、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标法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专利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4、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对于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被告方来讲,原告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但是被告方聘请律师产生的律师费也是由被告人自行承担的,除了法律上规定的由败诉方承担的除外。不过,法律没有规定被告方必须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