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胜诉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原告胜诉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怎么退给原告的流程
退诉讼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诉讼费退费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
2、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其签字同意退费;
3、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4、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了字,询问财物室什么时候办理退费,财务室电话多少;
5、以上手续都办好了去财务办理;
6、去之前,务必再核对一下身份证、缴费票,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胜诉诉讼费法院退还给原告吗
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问: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胜诉的当事人申请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的情况。有观点认为,案件受理费问题可在执行程序中一并解决,当事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必退还,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
此种观点不正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所谓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应理解为胜诉方不应支出诉讼费用。既然如此,如果案件受理费是由胜诉方预交的,就应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
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也规定:“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
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因此,当事人胜诉后申请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退还。
胜诉之后诉讼费怎么退
胜诉之后诉讼费用的退还程序如下:
1.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
2.承办法官当日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3.当事人持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4.财务人员当场对退费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办理退费业务。
一般来说诉讼费用都是由原告预交,原告胜诉之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所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如果案件属于以下情况,那么是不需要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的: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怎么退给原告
法院一般不会直接退还给原告。
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原告已经预交诉讼费,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由人民法院退回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经济纠纷案件判决后原告胜诉诉讼费如何收取
民事经济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通过标的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计算算的,也就是诉讼请求的金额越大比例分段累计的诉讼费就越多,比如不超过一万元的请求金额,每件缴纳五十元就可以,如果累计超过2000万元,那么超过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计算。
一、民事经济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怎么规定的
经济纠纷属于财产性诉讼,以标的额为基准,按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诉讼受理费。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二、经济纠纷多少金额可以起诉
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50元的激活费用就可以起诉了,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元。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1、平等主体
(1)仲裁和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平等主体: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当事人双方的经济解决途径可以是平等主体的也可以是不平等主体,平等主体下,仲裁是自愿原则,是民事诉讼和仲裁都适用的经济纠纷,不平等主体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行政复议是可以直接进行的。
判决生效后诉讼费退费有效期是多久?
案件已胜诉,原告胜诉退诉讼费,但是在给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时却遇到各地法院截然不同的做法。少数法院尚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将应由被告承担诉讼费退给原告。大多数法院却仍然沿袭之前的一贯做法,非要等案件执行完毕才同意办理原告的退费请求,或者要求原告直接向被告收取。然而,并非所有案件均能执行到位。原告既然胜诉,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退还给原告,再向被告收取。本案中,法院的做法不厚道,但可理解,只要在庭审笔录中征得原告同意后,并不违法。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一个判决,法院会把最终的诉讼费承担写明,包括原告承担多少,被告承担多少。判决出了之后,原告预先缴纳的诉讼费,如果法院判决被告承担部分的诉讼费就可以申请退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河南诉讼费网上退费流程
法律主观:
一、最新的退还诉讼费的流程
【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
案件的审理法官,一般就是诉讼退费的承办法官;所以,申请退费之前,先要取得与案件主办法官的联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的联系方式已经告知当事人,故可通过电话方便快捷地与法官沟通,从而确定办理诉讼退费事宜的时间和与法官见面地点(一般为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庭)。
【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
在与法官沟通退费的时间和地点时,多数情况下,法官会主动告知前往法院办理退费事宜时应携带的材料,不过,出于周全的考虑,与法官联系时最好主动询问需要携带的材料,从而做到查无遗漏;另外,不同的法院在退费时要求的材料也是有所不同的。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
②本人退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若代理人前去领款,则还需携带:
③代为办理退费的授权委托书(注“代为领取诉讼退费”)一份
④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当事人是法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
②单位往来收据加盖财务章
③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④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从承办法院处领取】
准时到达约定地点,见到承办法官后,领取《退费通知单》。
【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
法院负责退费的人员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退费材料后,按照《退费通知单》注明的退费金额,向申请人放款。
二、诉讼退费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之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