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签了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有工资吗
法律分析:已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务合同自离有工资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自离还是有工资的。员工离职前还是与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因此工作期间之内还是有权得到工资的。如果单位拒不执行的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上诉要求重新仲裁。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自离有工资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自离还是有工资的。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擅自自离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工资的,但是只会支付工作天数的工资,如果员工在自离后用人单位无法联系到劳动者本人也是可以暂时不发放工资的,当用人单位能够与当事人联系上但是拒绝支付工资时,员工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权。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通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由于劳动者的离职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
二、员工自动离职怎么发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造成损失的证据。
2、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自离第二天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
员工自离之前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单位是需要支付的,如果员工没有按照单位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自离的并且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的,是可以向员工追讨相应的赔偿金的。如果双方产生纠纷且不能协商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签了劳动合同中途辞职有工资吗
辞职是有工资的,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哪怕只工作了一天也是有薪资报酬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薪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使得直接申请仲裁。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拒绝发放薪资是属于违法行为。
一、刚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有工资吗
已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根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不能够随意接触劳动合同,但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违反相关规定,如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但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劳动者薪资,否则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
劳动者自行离职用人单位给不给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主动离职肯定是要发工资的,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要保障到劳动者可以合法的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就算劳动者有什么违法的行为,一般是在发了工资之后再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发工资吗?
要发的;不过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自动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四、离职的基本分类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职一般是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但在离职的时候也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而且用人单位也必须要合法的发放相应的工资,只要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的违法为,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这样都是合理、合法的。
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有工资吗
法律分析: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自动离职有没有工资
自动离职是有工资的。
因为职工付出劳动,就应该拿到劳动报酬,只不过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提出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和单位告知。在单位有违法违规情况下,职工可以随时离职。计算工资也比较简单,就从离职那一天开始算起,根据天数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是基本的劳动待遇,即使是职工自动离职,单位也应该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包括一些福利待遇。另外,单位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职工离职后还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当然,如果单位合法经营,职工擅自离职给单位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可以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规定自动离职有没有工资
法律主观:
劳动法自动离职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动离职工资的计算为当月工资除以出勤天数再除以实际出勤天数。一、劳动法自动离职有工资吗劳动法自动离职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算自动离职工资根据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工资、以及当月应出勤天数进行计算。比如当月工资是3000,实际出勤数是15天,因出勤天数是22天,那么当月工资就是3000除以22乘以15。三、自动离职有失业金吗自动离职没有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自动离职有工资。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档亏书面提出离职,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单位要全额支付工资,但是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旁蠢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运唯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自动离职有工资拿吗
员工自动离职有工资拿。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只要是工作了,不管是工作几天,都会有工资的。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可以进行仲裁。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