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有赔偿?
有赔偿!
一般情况下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有几种方式:
1、先解除原单位老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的,这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因公司改制、合并等方式过渡的是合法的。
这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方式。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在一家企业连续工作年限,与自己有巨大的利益关系,包括以下几种:
1、休假期的长短
2、医疗期的长短
3、医疗期工资的比例
4、医疗救济金的比例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6、海外定居经济补偿金的多少
7、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多少
无论是协商终止原劳动合同或签订新劳动合同,都是需要经过劳动允许的,用人单位不可能单方面完成操作。
对于劳动者来说,这种情形影响最大的就是工作年限的问题。如果新公司答应继续计算之前的工作年限,或者原公司答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为了公司的发展或管理需要,可以配合的公司完成该项工作。
协商一致解除,是员工关系转移无法推进时可采取的较好处理方法,可以避免日后员工再去提请仲裁或起诉。但往往最后不同意转移的员工都是一些较难处理的员工,采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在协商过程中容易因一些谈话内容不当反而造成对企业不利的影响,因此企业在与员工协商时,应注意协商的技巧,尤其注意谈话内容及风险的把控,并结合不同意转移员工的具体情况以及企业的成本而采取相应的应对。
为了使员工劳动关系顺利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关系转移的另一关键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有赔偿吗
法律主观:
一、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有赔偿吗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怎样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附期限终止的,到期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时各自义务的,此时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如果合同终止时,一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二、合同如何自行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 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 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此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三、合同终止后怎么处理
合同解除 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 】债权债务终止后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合同到期自动离职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自动离职有补偿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
1、我国没有自动离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用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标准,如降工资等,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包括哪些收入
实际中,经济补偿金计算根据以下处理:
1、首先,按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
2、其次,员工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3、最后,以下收入不纳入经济补偿金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比如工服、解暑饮料费用等;
(2)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4、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的范围后,公司要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1)工作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一般来说,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是存在特殊的情况。
比如,公司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单位也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动辞工公司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期限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吗
无期限合同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无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
综上所述,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如果员工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的,那么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离职的,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
一般来说,劳动者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如果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的。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者非法辞退的,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的内容应该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那么,劳动者可以怎样要求经济赔偿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赔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额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如果离职并不是你的本意,是被迫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
1、合同性质不同;
2 、合同目的不同;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合同属于民法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