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呢(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因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将如何赔偿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两个方面:
1 、经济补偿:根据工龄和离职原因,给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一个月工资乘以在岗年限乘以相应倍数。其中,相应倍数根据不同的离职原因有所不同,对于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相应倍数应不低于 1 ;
2 、医疗补偿:如果员工在合同期间因病住院或者门诊治疗,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偿。
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如下:
1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是应当书面确认并签署协议;
2 、合同期满或者完成工作任务: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完成了工作任务,合同自动解除;
3 、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破产: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破产,劳动合同终止;
4 、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劳动合同另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5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退休年龄,或者法定退休年龄到达,劳动合同终止;
6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一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或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不适宜原工作并经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依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因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法律主观:
对于因患重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该员工符合依法应获得补偿的情形的,按照该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该员工是被违法解约的,则按上述标准的二倍给予其赔偿。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病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龄补偿金。
2.二倍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定,用人单位要赔偿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赔偿是: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的补偿,同时在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双倍赔偿。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补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代通知金。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雇患病期间的劳动者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劳动合同也被称为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可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员工因为生病或者是工伤,用人单位不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生病期间有治疗期,治疗期是根据伤情进行决定的。如果用人单位非要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需要进行支付赔偿金,工龄越长支付的金额也就越高,不过也有做高赔偿上限。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