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哪些是属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哪些是属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对于那些年销售额低于500万的小规模试点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则没有进项税额。
四、购进的货物已经作了进项税额,后来又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五、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不能实现销售,不会产生销项税额,所以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必须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六、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七、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八、纳税人资料不齐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九、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试点纳税人从试点地区取得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十一、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二、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发生服务中止发生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三、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提供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以下几种情形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四、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十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七、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十九、接受非试点地区纳税人的应税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非试点地区纳税人的应税服务还开不出来专票,不是“营改增”范围,还是使用营业税票。
二十、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属于通用设备,不属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不适用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的可以抵扣的项目。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的主体,进项税额是由别的公司开具给本公司的,是本公司支出的部分,对方的销项税额就是本公司的进项税额,而本公司的销项税额是本公司开具给其他公司的,是本公司的收入部分对应的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2、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6、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
4、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交缴款书。
综上所述,抵扣进项税是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与营业外收入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动产销售中土地增值税及房产税、跨地区涉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抵扣其购进或自行生产的需用于商品销售、应税劳务或者不动产租赁等项目中的增值税。然而存在以下不得抵扣的情形:1. 营业外收入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因为这些收入不属于应税项目范围内。2. 不动产销售中土地增值税,以及房产税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3. 个人零售小额免税事项中的销售额,企业不得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4. 跨地区涉税时,如果某个企业在受托经营模式下委托其他地区的企业代为开具发票,由于涉及不同地区,此时的进项税不能立即相减,无法抵扣,需按规定进行退税或者抵税。
按照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多长时间?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期间为相应纳税期。如果该期间内并未销售开票,也可以在下一纳税期进行抵扣,但累计不能超过两年。
了解哪些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对企业记账申报至关重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及纳税情况,需格外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将购进或者自行生产的,用于商品销售、应税劳务或者不动产租赁等项目中的增值税,作为抵扣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下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营业外收入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货物销售中取得的利息收入、手续费等金融收入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动产销售中土地增值税及房产税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跨地区涉税时,因委托受托经营模式导致的进项税额等。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如下: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与非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未达到预置资产条件的支出、未按照规定方法计算抵扣金额的进项税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与非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未达到预置资产条件的支出、未按照规定方法计算抵扣金额的进项税额等。首先,与非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是指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如娱乐、旅游、赞助等费用。这类支出对企业经营没有实际作用,因此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其次,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未达到预置资产条件的支出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因为企业应当在一定期间内将所购固定资产投入生产使用,否则将被视为与经营无关的支出。最后,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方法计算抵扣金额,例如未抵扣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匹配,或者未按照实际用途计算抵扣金额等情况,也将被视为不允许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将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违反增值税法规定,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甚至被要求补缴增值税。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开支,规范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程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除了增值税法规定的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还有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除了上述情况,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购进禁止抵扣增值税的物资、服务,或者企业未按照规定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况,都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此外,企业如果涉嫌虚开发票或者其他不当行为,也可能遭到税务部门的处罚,进项税额将无法抵扣。
正确计算和抵扣进项税额,对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税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合理开支费用,规范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程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六条 不得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的支出,不得抵减应税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增值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什么是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是指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等。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增值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税收负担。本文就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详细的讨论,从定义、类型和抵扣等方面进行剖析,以期为企业提供参考。
一、定义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缴纳的增值税,但由于特定原因,无法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
二、类型
1. 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缴纳的增值税,但由于特定原因,无法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如投资支出、财务费用等。
2. 非增值税缴纳的进项税额: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缴纳的非增值税,但由于特定原因,无法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扣的非增值税,如投资支出、财务费用等。
三、抵扣
1. 企业可以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下一期的应纳税额。
2. 企业可以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3. 企业可以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其他税收种类的应纳税额中,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增值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税收负担。企业应该积极把握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理利用抵扣政策,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
一、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增值税遵循征扣税一致的原则,征多少扣多少,未征税或免税则不扣税。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及其他应税行为,并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也就无权要求抵扣税款。
(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交际应酬消费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并且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难以准确划分,因此规定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都不予抵扣税款。
(三)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可以抵扣。因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发生兼用情况的较多,且比例难以准确区分。政策选取了有利于纳税人的特殊处理原则。
(四)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用于非正常损失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
(一)贷款服务利息支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不符合增值税链条关系,按照增值税“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则,对居民存款利息未征税,因此对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购买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难以准确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未列入不得抵扣项目,因为这两个行业属于公私消费参半的行业。
(三)旅客运输服务也是属于难以准确界定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消费购进商品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曾经抵扣过的需要转出。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包括:
(一)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不能抵扣的情形;
(二)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
(三)超越抵扣规定的时限;
(四)抵扣手续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