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离婚案件
本案中,韶山法院裁定一桩离婚案件,申请人为A,被申请人为B。A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称夫妻双方关系已不存在感情。B也同意此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韶山法院裁定A与B解除夫妻关系,并作出相应的分割财产的裁决。本案以此为例,可以看出我国对夫妻离婚问题的重视及依法办理的要求。
湖南男子因前妻为儿子改姓拒付抚养费,姓氏可以切断抚养义务吗?
法院判决时认为孩子既可随母姓也能随父姓,这不应该成为男子拒付抚养费的理由,要求男子在十日内付清拖欠的抚养费。韶山一对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男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十岁以后按每月1000元支付。
法律主观:离婚后能以子女改变姓名不可以拒付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步,如果有未成年孩子的话,应该明确由谁来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给予一定的抚养费用。
法律分析:不能拒付抚养费。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女方擅自改变孩子的姓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男方可以要求法院责令女方将孩子的姓氏改回来。
您好,不可以。无论孩子跟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孩子的姓氏发生改变为由拒不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法律也不会禁止。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如果改姓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支付孩子抚养费和孩子改姓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丧失劳动能力否则不得免除该义务。
前妻将儿子的姓氏更改后,男子拒绝支付抚养费,法院对此是怎么判的?
1、法律主观:离婚后能以子女改变姓名不可以拒付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2、改姓氏是不可以切断抚养义务的,虽然该女子改姓氏是有不妥,但是这名男子不可以切断抚养义务。
3、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不可以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得以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5、男方不能因为更改姓名的问题就拒绝支付抚养费。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
6、若经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给付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离婚诉讼流程
1、起诉离婚流程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你好,起诉离婚程序一共需要经历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和判决。下面具体展开来讲:第一阶段:起诉。
3、离婚的流程: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
4、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确定管辖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起诉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要求离婚。 立案审查:法院会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确认起诉状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立案。
韶山法院的离婚案件是一起复杂的家庭纠纷事件,双方当事人为一对夫妻,由于双方存在感情问题,最终走上了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深入探讨了夫妻之间的感情、财务、抚养权、各方利益等问题。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正式离婚。 此案件不仅体现出法官对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尊重,也表明当前我国法律对夫妻之间利益关系的有效规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遵循“依法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原则,加大对家庭纠纷案件的处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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