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愿意离婚,但财产有纠纷(双方都愿意离婚,但财产有纠纷 法院会判离吗)
离婚财产纠纷频繁出现,财产分配有何原则?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也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走到尽头,当爱已成往事,情或许已经消失殆尽,而容易使双方再起纷争的则大多归结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对于 离婚财产纠纷频繁出现,或许我们应该提前了解一些离婚财产分配了,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到底有怎样的原则呢?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哪些财产属于可以分割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了避免离婚财产纠纷,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应按照一定的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管双方怎么分割都可;无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法律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夫妻间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都可以进行分割。但是属于第三人的财产不能分割。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来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都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者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价值作用、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具体的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要了解自己及对方共有多少财物,是将财产列一个清单,达成协议分割更好。实在不能达成协议分割财产的也不必过于担心,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不要强求。在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帮忙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不错的选择。
双方都愿意离婚,但财产有纠纷
一、双方都愿意离婚,但财产有纠纷怎么办
1、双方同意离婚但财产有纠纷的话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如果有漏分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将漏分的财产公平分配;
(2)如果是反悔或违反意志订立的协议,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三、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哪些原则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的原则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双方都同意离婚, 判决书不服怎么办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财产分割达不成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双方同意离婚,但财产有争议,法院怎么判
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财产分割达不成
法律主观:
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是由于双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所以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同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大律师网咨询]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我们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将根据以上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