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安置地选择(军官转业安置地选择政策)
军官转业是回原籍还是就在服役地
军转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④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2)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3)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②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因公致残的。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军官转业安置地选择
去向1
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
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
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
小贴士:需要厘清的几个概念
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
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
原籍:多指籍贯。
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
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
去向2
投靠配偶安置
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
小贴示: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
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
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4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小贴示: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
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
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
小贴示:关于“非正常渠道”
所谓“非正常渠道”,即指“随军、离退休安置、工作调动”以外的渠道,主要是购房、投资、投靠亲友等,西藏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通过安置落户也视为非正常渠道落户。
去向3
留在部队驻地安置
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去向4
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
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
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
去向5
到有关地级市安置
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
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
去向6
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的照顾安置
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
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
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
去向7
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
军人转业随父母异地安置有什么要求
亲亲,您好,异地安置”准确的是 “易地安置”。易地安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有:(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所谓的特殊情况主要是(一)因战致残;(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三)是烈士子女;(四)父母双亡。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退休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一)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二)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三)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南京接收转业安置政策2022年
一、南京市军转干部接收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南京市安置:
1.原籍或入伍地为南京市的。
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南京市,或者已随军并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为南京市常住户口的。
4.未婚的军转干部,父母常住户口在南京市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或入伍地为南京市,或者一方在驻宁部队工作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在驻宁部队工作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6.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的、其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南京市的。
7.在军队体制调整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消、合并、降格、改编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8.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9.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二、南京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担任师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营级职务且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其他转业干部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2.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专业干部,应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3.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4.企业接受军队转业干部根据本人志愿进行分配,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5.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三、其他南京是军转干部安置有关政策
1.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并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免征个人所得税。
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包括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等,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其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停发退役金。
6.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用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其住房补贴按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执行,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其服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8.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受安置,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迁,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在工作安排及办理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全国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最好的地方
全国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最好的地方可能是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等沿海城市。
请注意,对于军人转业安置政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具体实施方式。因此,建议在了解具体的政策之前,先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军队转业干部应该选择自主择业还是计划安置?
本人为军队自主择业干部,想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谈谈看法。
若能转业到一线或者经济发达省份城市,建议你选择计划安置。
我是2018年转业的,我所在的城市为三线城市,公务员的工资比较低。我一个战友,正团职转业到人大,拿到手的工资才三千多点,比在部队少了许多,对于我们靠工资养家糊口的人来讲,真的是承受不起。
但是若能转业到一线城市或者经济发达省份城市,情况就大不同了,最其码工资待遇不比在部队的差,尤其是像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有可能还比部队的高许多,再说这些城市对转业干部的政策福利也不差,直接转业到地方,无论是经济待遇,还是政治待遇都和部队没有大的差别,所以若能安置到一线城市和发达省份城市,当然会选择计划安置。
若你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建议你选择自主择业。
在部队,有许多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靠着这些专业技术完全可以找到心仪的工作。比如一些科研院所的一些高技术人才,地方专业相同单位,往往会挖空心思去挖人,因为这些单位的人不但有高精尖的专业技术,还有过硬的作风纪律,是地方喜欢的人才类型。
同时,在部队依靠自身努力取得专业技术的人才也大有人在,比如取得律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和工程建设的各类证书的等等,想自主择业或者自由创业的就选择自主择业吧,即可依靠技术挣钱吃饭,又能自由自在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若你厌倦了体制内生活,想轻松生活,就选择自主择业吧。
我在部队工作了二十八年,当真想脱军装走人的时候,我毅然选择了自主。因为我在体制内已经工作了二十八年,已经完全厌倦了各种制度规定的约束,只想轻轻松松的生活好后半辈子,加之自己工程专业毕业,有明确的从业就业方问,所以,我就选择了自主。
你也一样,需要对自己的人生有明确的规划,如果有一技之长,同时又不想再受制度的约束和他人的管教,就去自主择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