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房产声明书范本(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放弃产权的声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一,声明人姓名,_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
二,被继承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某市某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根据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三,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四,声明人,声明地点,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声明书
法律分析:放弃房产的声明书格式如下:
1、放弃财产声明书:
2、本人xxx(身份证号码:)于2013年XX月XX日与XXX(身份证号码:)共同购买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房屋(房产证编号)。
3、如今我放弃该财产所有权,包括购买房产时本人所支付的款项、公积金等,以后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有XXX(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处理。本人今后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债权等相关权利。
4、特此声明!
5、声明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自愿放弃房子继承权的协议怎么写?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XXX,性别:男/女 ,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现居住:xxxxxxxxx。被继承人位于的房产(土地使用证号房产证号:xxxxxxx)享有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房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 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 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权
如何写放弃房产声明书房产放弃协议书有效吗
父母的房子是由孩子们去进行继承,但如果兄弟姐妹比较多的话,有关房产的分配也容易会出现纠纷,如果自己不在乎房子分给谁,想要放弃房产的继承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书写房产放弃协议书。那么如何写放弃房产声明书呢,需要看看下面的文字介绍,而且有关房产放弃协议书有效吗,要一起来认识一下。
如何写放弃房产声明书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甲方订购***住宅一套,共计付款人民币**(¥**)。现因多种原因,为明确上述房屋产权,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该房屋产权由甲方全部持有。
该房屋产权属于甲方个人财产,因甲方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购买,乙方自愿放弃**与甲方共有的房屋产权,此后无论何时何地,不得索要该房屋的所有权和部分所有权。
因该处房产由甲方贷款购买,因此该房产的贷款及欠款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须共同偿还贷款。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乙方年月日
房产放弃协议书有效吗
1、《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也就是说,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只要作出声明的继承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就有法律效力。例外情况是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因为房产和其他的财产相比较而言更具有价值,很多家庭的兄弟姐妹都因此而闹出矛盾,甚至会大闹公堂。如果真的不在乎这一价值的话,是可以放弃房产的继承,所以以上也为你解答了如何写放弃房产声明书和房产放弃协议书有效吗,知道如何去进行书写,按照正确的格式去进行书写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范本:声明人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被继承人于xx年 xx月xx 日在xxxxx 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xx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财产。我是被继承人的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某某 声明地点: 年 月 日
关于自愿放弃房产的说明
法律分析:格式如下:1、放弃财产声明书:2、本人xxx(身份证号码:)于2013年XX月XX日与XXX(身份证号码:)共同购买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房屋(房产证编号)。3、如今我放弃该财产所有权,包括购买房产时本人所支付的款项、公积金等,以后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有XXX(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处理。本人今后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债权等相关权利。4、特此声明!5、声明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公证机构具备审查核实条件、具备办理能力的,也可以向其他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同一当事人同时办理涉及多个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可以向其中一个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合同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放弃房产的声明怎么写?
一、房屋产权放弃声明书格式
房屋产权放弃声明书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于xxxx年X月X日与XX(身份证号XXXX)共同购买XXX省XX市XX小区XXX号房产(房产证号:XXXX).现声明自愿放弃对此房产拥有的50%产权,转到XX名下。
声明人:XXXXXXX年XX月XX日
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一经做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大家在做出声明前一定要慎重思考,以免发生纠纷。
二、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三、夫妻一方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力如何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所获得的财产权利,夫或妻一方的放弃行为,是否影响另一方的权利和利益,其行为效力如何判定。在审判实践中,因法律规定的不甚具体明确,也因相互交叉的法律规定不相统一,导致各地法院及法官之间对这种行为效力的认定不相统一。笔者对此谈点粗浅看法,只作抛砖引玉,与同仁商榷研讨。目的在于统一执法观念,统一执法标准,在于完善发展法律。因为权利是动态的,权利是发展的,与之相应的社会价值观念和法律权利观念应当是相互适应的。最终达到以权利的发展观来平衡公民的客观权益。
因财产继承,本文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包括财产期待权与财产所有权问题,权利资格与权益取得问题,继承权与所有权关系问题,财产继承权的取得、处分与转化问题,夫妻财产中的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问题,以及法律的发展完善等。笔者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因法定继承,在未征求对方意见情况下,单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应认定单方放弃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