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债务范围(什么是公益债务)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0
31

请解释“公益债务”

共益债务则可定义为: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或为程序进行之必需而对破产企业产生的一切请求权的统称。

根据这些标准,我国破产费用的范围应当包括:(1)破产财团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具体包括因管理而支付的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因变卖而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因分配而支付的公告费、送达邮费等。此外,还有聘任相应工作人员的报酬与费用。(2)有关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破产案件本身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清算组为收取债权或行使撤销权,或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对他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及进行其它法律程序所支付的费用;他人以破产企业或破产财团为被告而提起诉讼时,清算组以破产财团名义应诉所应支付的各项费用。(3)清算组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费用,包括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报酬及劳动保险费用。无论清算组采取何种方式产生,清算组的工作都应当是有偿的,该有偿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是保证破产程序在清算组管理下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故应列为破产费用。(4)破产程序开始后产生的税款。对于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款的处理,破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先于破产债权、后于破产费用以及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进行分配,并未对其产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抑或开始之后做出区分。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1)清算组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2)清算组选择履行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的双务合同所生的债务。(3)他人对破产财产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4)因破产财团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5)清算组的职务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等。

因此,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不是一回事,没有谁包括谁的问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拨付与清偿比较特殊,优先的顺序是第一位的。循以下原则进行:(1)优先拨付与清偿原则。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优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满足。而且,由于该费用与债务的满足是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故即使是享有优先分配权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破产程序开始前所欠国家税款,也只能后于该费用和债务而获取分配。(2)随时拨付和清偿的原则。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不依破产分配程序、根据破产案件处理需要随时得到满足。不论破产程序进行到哪个阶段,均应随时满足该费用和债务的需求。该原则还要求,在程序进行中,清算组应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进行及时的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及时做出处理。(3)足额支付和清偿原则。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花费和欠负多少,就应全额拨付和清偿,如果不能足额拨付或清偿,破产程序应当即时终结。破产财团不敷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如果因清算组的过失未及时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而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增加,可对清算组负责人或其成员课以连带负责的义务。

公益债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共益债权具体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企业公益债务的范围

企业《破产法》当中规定的共益债权的范围是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双方没有履行完毕的一些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的财产因为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还有就是是债务人财产导致他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破产过程当中,公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摆在第二位。

一、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在我国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偿?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正因为公益债务在债务清偿的第2位,先偿还了公益债务之后,接下来才是业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等。可有些企业到破产的境地,恐怕连破产费用都支付不出来。如果企业现有的资产已经没办法去偿还公益债务了,宣告破产后这些债务也可以不用偿还了。

破产企业公益债务的范围

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比如会计人员等。共益债务包括若是债务人继续营业导致的职工工资。但是之前产生的工资不属于共益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什么叫公益债务

法律分析: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五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法律规定的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不算太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范围。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的费用。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①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②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①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③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④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⑤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至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⑥债务人财产至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根据破产法第42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采用以下原则:

(1)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在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二者的清偿不分先后。

(2)破产费用优先清偿。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更多相关 /">法律知识请继续关注本地宝深圳 /">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提供 /" target=_blank>法律咨询,谢谢。

(3)按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不足清偿时的终结程序。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如果此时尚未宣告债务人破产,则无须宣告。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债务人死亡前将财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该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前将财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如果债务人是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
2023-12-11 16:04

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法律知识
501热度

丈夫去世债务应该怎么偿还呢

丈夫去世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其配偶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 ...
2023-12-12 14:46

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是什么意思)

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法律客观:《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法》将于2020 ...
法律知识
754热度

债务转让有效的条件有哪几点呢

债务转让有效的条件有:该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该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等,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 ...
2023-12-12 14:51

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表示继续履行(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表示继续履行,如何认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 ...
法律知识
131热度

债权人是否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免除部分的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但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
2023-12-19 14:08

夫妻贷款离婚了贷款谁还(夫妻一方瞒着对方所欠债务怎么还)

您好,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银行贷款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一、夫妻贷款离婚后谁来还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 ...
法律知识
314热度

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吗

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是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原夫妻一方为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的,其领取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该复员费就应认定为是复员军人的 ...
2023-12-12 14:11

夫妻之间男方的债务需女方还吗(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债务一定要夫妻双方一起还吗法律分析: ...
法律知识
74热度

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有哪些方法呢

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法包括: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
2023-12-19 13:59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该承担吗(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如果丈夫欠下的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因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帮忙偿还,(三)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
法律知识
288热度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
2023-12-12 14:46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方需要偿还吗(怎样能撇清婚内债务)

婚内债务离婚后共同承担吗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 ...
法律知识
115热度

一方dubo所借的债务该如何分配

一方dubo所借的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2023-12-11 15:59

债务纠纷几年失效(债务纠纷律师)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 ...
法律知识
577热度

债务无力偿还能不能拘留

债务无力偿还不会拘留,因为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则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 ...
2023-12-19 14:08

过了三年诉讼时效的债务不用还是什么意思(过了三年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否具备诉讼时效从以下情况进行认定:(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
法律知识
530热度

质押担保的范围都有什么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 ...
2023-12-11 16:04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 ...
法律知识
322热度

在哪些情况下债权债务中止

债权债务应当是终止而不是中止,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 ...
2023-12-19 14:24

如何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债务(遗产不够还债,法定继承人怎么做)

不继承父母遗产逃避债务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世),作为儿子、女儿,在没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的情况下,往往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他们遗下的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当然这其中自然也 ...
法律知识
142热度

债务人玩失踪欠款如何处理呢

债务人玩失踪的,则欠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 ...
2023-12-12 14:51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如何判定其诉讼时效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其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2023-12-12 14:41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法律主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 ...
法律知识
397热度

怎么去处理同居期间债务

同居期间的债务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是双方共同产生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对于共同债务,当事人可以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3-12-11 15:59

夫妻婚前债务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婚前的债务婚后配偶要承担吗)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 债务 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 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 债权人 是有权向 债务人 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 ...
法律知识
330热度

夫妻共同贷款能把一方解除吗(怎样能撇清婚内债务)

法律有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贷款,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属于夫妻共同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有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贷款,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属于 ...
法律知识
232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