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债务承担方式具体如下:
1、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符合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债务,以下方式可以考虑:
1、债务由债务人承担:如果债务是由一方个人产生的,如信用卡欠款、网络借贷等,应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不会影响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2、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债务人涉嫌逃废债,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财产等,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3、采取协商解决:如果债务数额不大,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或者由夫妻共同承担等;
4、采取法律途径:如果债务数额较大,或者债务人无力偿还,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起诉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
1、婚前财产:夫妻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如婚前的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
2、婚后共同积累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股票分红、房产、车辆等;
3、婚后一方个人财产变成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通过协议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个人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另一方同意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负债变为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婚前一方的债务,如果另一方同意承担,则变成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
5、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适的措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同时,也需要加强夫妻之间的沟通和信任,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协议归各自所有的,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的婚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归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离婚时债务尚未到期的,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归还方式。离婚双方对债务归还方式的约定,仅在离婚双方之间有效,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债务。一方按照债权人主张,偿还债务后,可根据双方离婚时的约定,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离婚时,如果离婚双方就婚内债务偿还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提请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人民法院就离婚双方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进行判决划分的,判决内容对债权人并不产生约束力,债权人仍然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债务。一方根据债权人主张,偿还债务后,有权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另一方向其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3、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4、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婚姻法》第 18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