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小区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主观:
更换物业公司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条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 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及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有:1、法定解除。即物业服务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2、约定解除。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新小区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
法律主观:
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1、召集全体业主大会,针对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2、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抉择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到期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更换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换物业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解除合同,业主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因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关于更换物业的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更换物业的要求有:1、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2、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到期了。更换物业公司后需要交接的资料,根据相关规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对于更换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进行讨论表决,在征得占所有业主人数的2/3的业主们的同意,才能够解聘原有的物业公司和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依照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大会享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同时也是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他们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换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如果物业公司工作不认真,不能很好的为业主服务,业主是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的,那么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可以更换物业企业。
2、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3、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
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1、综合管理,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2、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3、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边区间绿地养护。
4、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5、公共秩序维护。
6、停车运行管理。
7、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8、电梯养护、运行、维护等服务。
更换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更换物业公司的条件
1、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可以更换物业企业。
2、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3、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
二、小区换物业的流程
1、法定更换物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公司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的条件时,即物业公司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
2、约定更换物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
三、物业管理不好怎么投诉
1、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3、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4、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
5、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更换物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对于更换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进行讨论表决,在征得占所有业主人数的2/3的业主们的同意,才能够解聘原有的物业公司和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依照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大会享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同时也是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他们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一、换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解除合同,业主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因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二、更换物业需要什么程序
1、首先确定更换物业公司是绝大部分的业主意愿,而且户数都有过三分之二才行,才能成功更换物业。
2、若三分之二的业主已经同意更换物业了,可派业主代表去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协商解决。若物业公司不愿意停止《物业合同》,退出其管理,就走以下程序。
3、业主代表带着业主签的同意书及物业违约证据等上居委会申请更换物业。业主们配合居委会办理其相关的手续。若物业不同意就会走法律程序。
4、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业主,依法解除物业公司《物业合同》,并且让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限时撤场。
5、若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可以委托居委会或者其他机构组织招标新物业,聘请其他物业公司,也可以直接邀约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三、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房子延期交付或业主没有收房:不少购房者都是购买的期房,交房时间不确定,有一些开发商因为种种因素会不断延期交房,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业主也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当然,如果业主还没有收房,物业公司却要提前收费,这种情况也是可以拒交的,但是如果业主收房后没有入住,就要正常交物业费了。
2、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签署合同:一般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关系是在签署合同之后才生效的,所以物业费也要在签合同之后才需要交纳,如果没有签合同,业主就有权拒交物业费,不过一般在买房或者交房时就会签署物业合同,购房者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数才可以,避免因为物业合同引发纠纷。
3、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责任: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后,合同里面约定了物业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但是入住后发现物业公司并没有按约定尽到他应尽的责任义务,那么这时作为业主就有权利拒交物业费,要求物业规整行为,重新履行合同中约定好的义务。
4、房屋被出租且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一般房子出租后,业主只负责收取租金,就会在租房合同中约定好物业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果这时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业主也是可以拒交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