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多选题)
我国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我了解到,我国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
1. 有诉讼主体资格:诉讼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备起诉资格才能起诉。
2. 有诉讼对象:对行政行为或者对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行政机关所作的不合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3. 诉讼请求具有明确、具体、合法的内容: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4. 具有诉讼利益:起诉行为必须与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联,具有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
5. 属于起诉期限之内: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起诉必须在期限之内进行。当然,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没有期限限制的强制执行行为。
以上为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基本要求,但在具体的案件中还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考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的一般条件如下,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中,受案范围与受理范围之间的区别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解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力。
行政案件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而决定予以立案的一种诉讼行为。
一是,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既包括行政诉讼案件,也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专指的是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并不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二是,受案范围是一种实体上的规定,而受理则是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必须予以受理,是一种程序上的规定。
三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相对人可以起诉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也是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的范围,具有双向性;而受理,则是人民法院针对起诉行为的诉讼行为,具有单向性和职权性的特点。
四是,受案范围主要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第一款;受理主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及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四十九条等条款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对受案范围、不予受理范围等均有规定。二者同时也存在着密切联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起诉条件中的重要内容。
五是,属于受案范围的,并不必然会被受理;受理了的,必然属于受案范围。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行政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举证须知5、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的条件有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的条件有:
1、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通常需要有明确的行政行为作为诉讼的对象。这可以是政府机构、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处罚等;
2、诉讼主体的资格:通常情况下,只有受到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的相关方才有资格提起行政诉讼。这可以是个人、企业、组织或其他具有相关权益的当事人;
3、 诉讼时限:行政诉讼可能有特定的时限要求,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逾期可能会导致诉讼无效;
4、 内部申诉程序: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需要先经过内部申诉程序,如上诉或申诉,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5、 证据支持:提起行政诉讼通常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这可以是文件、记录、证人证言等。
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具体如下:
1、公正公平原则:三大诉讼法都强调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公平。法院应该在审理案件时遵守平等原则,确保各方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合法权益保护原则:三大诉讼法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双方争辩权利原则:三大诉讼法都承认当事人的争辩权利。当事人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并能够适当地回应对方的主张和证据;
4、公开审理原则:三大诉讼法都倡导公开审理的原则,即案件的审理过程应该公开进行,以保证公众的监督和透明度;
5、证据自由原则:三大诉讼法都支持证据自由的原则,即当事人在案件中可以自由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应根据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来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我国的诉讼程序有三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的诉讼程序有不同的规则和原则。但是诉讼程序都是需要以法律为依据的,有着共同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
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规定, 提起行政诉讼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只能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不是企业、团体或者别的法人,更不是个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指出行政机关处理决定存在的问题。比如案件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 违反法律规定 、 程序不合法 、处罚不当等等。当然,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只有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原告指出这些问题之后,必须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决的诉讼请求,还应当提出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5)有些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规定可以直接起诉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先 申请行政复议 。 (6)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应具备的条件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答案】:A
【要点透析】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