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银行借款合同电子版)
欠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欠条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欠条在下列情况下是无效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未被社会公共利益的;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无效欠条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的 欠条 是无效的: 1.一方或者两方以虚假意思出具的虚假欠条。 2.欠条的出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仍借给对方出具的欠条。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样的欠条是无效的
以下 欠条 没有法律效力: 1、非借款人真实意愿: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欠条。 2、没有辅助 证据 证明的大金额欠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欠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 证人 的见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欠条:8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欠条:18周岁以下,8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欠条。 5、过期欠条:借款时间到期3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 债务 的欠条。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写了欠条怎样才算无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欠条 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 债权人 、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主观:
一、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
借款合同 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 合同 ,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一)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这就是借款合同无效的介绍。
三、银行借款合同的内容
(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的。
(二)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和内容,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条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否则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合同的标的,特别应注意大、小写的一致。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是贷款方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造成银行借款合同无效都有哪些情形?
法律主观:
无效借款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 借款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除外); 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条,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 个体工商户 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另,按商业银行法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向关系人(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或由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 3、从借款内容上看,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导致 合同部分无效 。如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是将贷款用于贷款通则第25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阅的合同无效。 5、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6、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确认机关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效的情形包括:借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人与银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贷合同的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借款人与银行恶意串通,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无效?
情况一:主合同失效
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了,那么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担保合同将随主合同无效而失效。但是如果明确约定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的,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应按照有效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担保责任。
情况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如果借款人与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担保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反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合同将视为无效。
另外,如果借款人、担保人与反担保人恶意传统,促使借贷双方签订主合同,反担保人、担保人、借款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前签订的主合同也将视为无效。
情况三:担保主体不符合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而且这些机构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进行担保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