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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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法律主观:一、广东省202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4、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5、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6、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7、必要生活费8、交通费:500-2000元9、丧葬费10、死亡补偿费11、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广东省202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法律主观:

一、广东省202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4、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5、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6、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7、必要生活费8、交通费:500-2000元9、丧葬费10、死亡补偿费11、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2396.35×(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7458.56×(18-实际年龄)÷212、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2020年广东省统计局公布数据:1、上年度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18元2、上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818元3、上年度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4424元4、上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949元5、上年度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汕头49475元;一般地区59345元6、住宿费(340元/天)7、伙食补助费(100元/天)2020年度广东省同行业工资标准(元/年)(一)农、林、牧、渔业23390元(二)采矿业78750元(三)制造业71409元(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4333元(五)建筑业41217元(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017元(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0017元(八)批发和零售业57581元(九)住宿和餐饮业43986元(十)金融业129645元(十一)房地产业45756元(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53788元(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5516元(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735元(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1415元(十六)教育60032元(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0520元(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149元(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5903元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23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广东属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如果在广东省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对赔偿标准的规定也是与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规定的不同。那到底在广东省是如何对交通事故作出赔偿的呢?我带来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供你参考。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二、各个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

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

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

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

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

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

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

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

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

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

死 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

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654750.0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82000.0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509250.0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436500.0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63750.0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91000.0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218250.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45500.0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72750.0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399709.8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355297.6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310885.4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266473.2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222061.4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177648.8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33236.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88824.4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44412.2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661801.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595620.9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29440.8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463260.7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397080.6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30900.5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64720.4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98540.3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32360.2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66180.1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604534.20元 法院酌定

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233386.2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210047.58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186708.96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163370.34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140031.72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116693.1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93354.48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70015.86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46677.24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23338.62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233386.20.00元 法院酌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了一般损害的赔偿、伤残赔偿以及死亡的赔偿,造成不同的损害情况,对受害人的赔偿就是不同的。当然,在不同地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规定的赔偿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关于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的内容,我就为大家分享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1、 医疗费赔偿 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 误工费赔偿 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 伙食补助费 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 财产损失赔偿 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 精神损害抚慰金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东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2023年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

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

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

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

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

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

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

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

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

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

死 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

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654750.0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82000.0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509250.0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436500.0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63750.0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91000.0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218250.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45500.0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72750.0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399709.8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355297.6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310885.4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266473.2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222061.4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177648.8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33236.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88824.4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44412.2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661801.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595620.9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29440.8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463260.7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397080.6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30900.5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64720.4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98540.3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32360.2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66180.1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604534.20元 法院酌定

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233386.2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210047.58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186708.96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163370.34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140031.72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116693.1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93354.48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70015.86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46677.24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23338.62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233386.20.00元 法院酌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

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广东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2021年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死亡赔偿金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误工费的赔偿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护理费的赔偿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

法律主观: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1、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 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 工资 、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护理费 。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 伤残等级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 法定继承人 或依法享有 继承权 的人领取。如没有 继承人 ,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9、被 抚养 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 丧失劳动能力 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赡养 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12、其他财产损失。因 交通肇事 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法律客观:

交通事故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1年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7.8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0.2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857.51(2010年标准)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19.81(2010年标准)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775(2010年标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更新。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广东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2021年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死亡赔偿金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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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可以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义务人。如果交通事故中一方全责的,则由全责方赔偿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全责方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对于不足的部分则自行赔偿。 法 ...
2023-12-19 14:32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3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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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
2023-12-05 15:22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

2、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二、交通事故赔偿会牵扯子女吗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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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不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所以当事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 ...
2023-12-05 14:52

2023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8、残疾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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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

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终止时间是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根据法律规定,如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3-12-29 14:58

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损害赔偿标准)

二、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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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呢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式: 1、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各方均无导 ...
2023-12-05 15:12

广东省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广东省202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法律主观:一、广东省202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4、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5、护理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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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条件: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法律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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