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有什么关系呢(合同生效前可以解约吗)
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有何联系和区别
法律主观: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如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非法成立的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二者关系如下: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2、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5)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C
A项,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B项,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合同。D项,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包括:
1.内容判断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主体就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合同成立的判断重在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生效重在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2.成立和生效的适用规则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受意思自治原则的支配。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自由意志。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形式和合同内容,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有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就成立。但是,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据法律进行判断,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生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当事人,还涉及法律的要求。
3.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即使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一方的欺诈和胁迫,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审批等义务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申请批准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以及其他需要办理审批等手续的情形,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C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可以附条件,具体又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因此合同成立是事实问题.不需要法律的评价,而合同生效主要是法律评价问题,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构成要件不同、发生时间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后果不同等,对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认定,但生效的具体时间可以协商进行处理。
一、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一)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二)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三)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四)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成立主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对于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协商认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签订合同,使得合同成立,后期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当在合同生效后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还需要追究违约责任。
论述采购合同生效与采购合同成立的关系。
【答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缔约成功的结果,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对这种缔约结果的认可。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是所有成立的合同都能够生效,也不是所有有效的合同在成立后马上生效。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可以生效,所以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存在这样的关系:
(1)合同于成立时生效。这是最普遍的情形,只要合同符合了法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即生效,也就是发生了法律效力。
(2)合同在成立一段时期后生效,具体有以下情形:
①经批准、登记后生效。
②附生效条件的,在条件成就时生效。
③附生效期限的,在期限到来时生效。
④效力待定的合同得到追认的。
(3)合同在成立后不能生效,具体有以下情形:
①合同是无效合同。
②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不能得到追认。
③未通过批准、登记的合同。
④附生效条件,生效条件不能成就的。
(4)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又失效:
①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
②合同附失效条件,失效条件成立。
③合同附失效期限,失效期限到来。
上述合同成立与生效存在的各种关系,反映出各种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呈现出了不同的种类与特征,包括一般的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这些不同种类的合同在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效力持续方面都存在不同的特征,而且各种合同的产生也都出于不同的原因。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主观:
(一)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 合同成立 与否是事实问题,意义在于识别一个合同是否已经存在、属于哪一类合同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 之间的区别,因此依据合同成立的规则只能作出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而 合同生效 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意义在于识别一个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因此依据合同生效的规则所作出的判断是价值评价性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情形。 (二)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 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三)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 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就可以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或 合同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 (四)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 要约 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 合同无效 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五)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 合同不成立 ,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 缔约过失责任 、返还财产等 民事责任 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而 无效合同 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六)性质不同。 合同成立的事实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无关;而合同生效的事实是由国家意志对当事人的意志作出肯定评价而产生的价值事实。因此,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实质上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与国家意志关系的调整,即通过对合同效力的确认,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纳入国家意志认可的范围,使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综上,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合同,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即生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但成立了的合同未必就已经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法律分析:(一)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二)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目的。(三)通常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是一致的。(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都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在民法中合同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1、两者含义不同。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 是指订立 合同的当事人 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 合同当事人 之间产生一定的 法律约束力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