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抵押合同生效但抵押未登记)
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何时生效
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要分好几种情况: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自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的抵押权自双方签订合同确认签字后立即生效。
以动产为抵押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抵押生效的时间是有不同规定的:
1、如果动产抵押不需要登记的,一般是以签订抵押合同时生效的;
2、如果抵押的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以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的。如房屋、土地、林木、车辆等。不需要登记的,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动产进行抵押处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在签字确认后具备法律效力。
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何时生效,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怎么认定的
1、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民法典》第403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3、浮动抵押权的生效 《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抵押权的生效时间就是把抵押物交给权利人开始就生效了,其实不然,很多情况下抵押权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会生效的。那么抵押权何时生效呢?这个问题,请看我下文解答。
一、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对于这些财产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登记,既便于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是否已经抵押,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的抵押担保,又可以使得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防止纠纷的发生,还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以上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事人以这些动产抵押,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但是办理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合同生效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2、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权,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抵押财产登记后,不论抵押财产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
三、浮动抵押权的生效
《民法典》第396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403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浮动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该条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浮动抵押的登记部门和登记地点。浮动抵押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抵押登记地点为抵押人住所地,而不是担保法中的(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财产所在地;
2、浮动抵押权的效力。《民法典》规定浮动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浮动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在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合同生效后,即使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就实现抵押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办理不办理登记的后果是不同的。如果未办理登记,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权,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浮动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
3、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的保护。
由上可知,抵押权的生效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是动产,一般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就生效了,但是要是不动产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行。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站的专业律师。
抵押合同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如果是抵押的不动产的,或者依据法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动产的,该抵押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好之后生效。如果是无需登记的财产,抵押合同一般自其签订成立时就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合同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关于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抵押财产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不动产、航空器、船舶、车辆或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抵押合同订立双方应当就该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该类抵押权的生效条件依法属于登记生效主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抵押财产为一般动产的,属于《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财产,抵押合同订立双方依法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抵押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属于登记对抗主义,未经登记的一般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某企业以其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之日。
【答案】:B
p10,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时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某企业以其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之日。
【答案】:A
2021/2020版教材P31页
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 生产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 产品; 交通运输工具; 正在建造的船 舶、航空器。 办理抵押物登记, 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证书。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