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的车险可以和对方要钱吗
已报保险还要他人要钱。可以吗?
1、你可以不拿,如果你拿钱了保险公司就不会对你进行赔偿了,规定上交通事故全责一方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在全责方未赔偿时会进行保险理赔,如果全责方有支付行为保险公司就不会进行理赔全责方支付的费用。
2、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伤者所有费用,说明这个案子就已经结了。伤者继续给你要钱,你不用赔付。如果他们再闹,可以去法院告他们。他们这是无理取闹,赔付完了就已经清了,没有理由再赔付给他们。
3、交警定责后,按程序走流程,保险公司赔偿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其他的如追讨误工费等,可以是私下商讨,如果不能达成共识的,可以通过报警或民事诉讼解决。
车辆剐蹭后,已经走保险,但对方还要你给他负责出行费用2000元,要给吗...
1、你可以拒绝赔偿。如果对方确实产生了交通费的,他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会判决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他的交通费。因为在交强险当中,第三类赔偿款当中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
2、当然,如果你自己愿意给对方赔偿,是自己的意愿,但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一赔偿责任人。
3、不支持可以说事故赔偿当中,好像并不支持误工赔偿等等。当然,如果对方真的觉得因为事故影响到了自己的工作或者事业,对你进行了起诉,那么你也只能积极的应诉,积极的去打官司。在现实生活当中,事故索赔也就只是车辆的赔偿。
4、不用赔偿。对方索要额外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交通事故是意外事故,没有主观故意,不存在额外赔偿的规定。交通事故只赔偿直接损失,包括住院费、医疗费、车辆修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5、肯定不正常,因为你交给保险公司了要他直接找保险公司,私下不要与他有半毛钱往来,这是一种敲诈行为。
6、一般小剐蹭不涉及其他损失,但是如果对方坚持交通费,那么需要你承担,你可以继续告知保险负责(上下班必要的公共交通费用),保险不承担的你可以自费。但是误工费,只有受伤住院才有误工费,可以坚决拒绝。
交通事故保险定损处理好之后,对方还要问我要钱?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官方对于此次事故的合理认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联系交警处理。其次,既然保险都已经理赔了,那么我方没有责任和义务再去赔偿对方。
你可以拒绝他的要求,因为已经赔付了所有的费用,再要钱也是不应该的,如果他还是继续要,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在我们生活中遇到车祸,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那么必须要赔偿,赔偿之后大部分已经跟你没关系了,如果对方还要你赔钱。没有其他正当礼物的话,必须要拒绝这种行为。
如果对方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建议报警,最好有视讯音讯证据,可以起诉对方骚扰或者寻事滋事。
交警定责后,按程序走流程,保险公司赔偿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其他的如追讨误工费等,可以是私下商讨,如果不能达成共识的,可以通过报警或民事诉讼解决。
虽然是肇事方,但一定要有底线。虽然是撞人了,伤者躺在病床上,从社会和道德的角度来看,有一些谴责,但这并不意味着肇事者垫钱没有底线。一定要和负责伤者的医生沟通,知道这种治疗的估计费用。
全险全责可以委托保险公司人来和对方要钱吗?
1、可以要求你的保险公司代为追偿。对方是全责,但是又不积极赔偿你的损失。你就可以找你的保险公司要求代为追偿,然后你的保险公司就会先行给你修车,修完车以后,由你的保险公司去找对方要钱。
2、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但这不是代位求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方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3、可以。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无能力赔偿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并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都责任险的,你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
4、如果还在治疗期间,对方说得没错。如果你需要钱,可以委托交警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预支部分费用。如果已经伤愈进入善后协商期间,则可直接起诉对方。即便对方是全险,有些费用也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
...对方没车险,保险公司给我修好后要向对方要钱吗?
1、有保险费用赔付以后超出部分,需要自己进行赔付余额。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完全支付,是不需要额外给对方现金的。
2、一般来说不会和您要钱,会和您的保险公司要钱,但是如果您的保险额度不够。
3、这个要看你第三者的保额有多大,如果赔付的金额不超过你购买的第三者保额,这样的话是不用赔付差价的,但是如果你购买的第三者不够赔付,那就要自掏腰包补齐差价了。
4、您好!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您还是需要走保险的,但事后自己的保险公司会行驶代位求偿原则向对方保险公司或车主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