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呢(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最快解决办法)
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没签合同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工资;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差额。
特别提示: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拖欠工资专家建议!
【风险提醒】用人单位不按时给劳动者发放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是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支付赔偿金,这样一点都不划算。
【专家建议】单位拖欠工资,可以: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尽快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帮助劳动者准确且全面地提出权益诉求。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的诉求经常会有很多。而诸多权益诉求对应的都是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所提出的诉求事项并不准确,或者发送遗漏,则很有可能无法获得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的支持。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谓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6、其他。
要通过劳动调解解决劳动争议,需要向劳动调解组织提起申请。若需要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申请人如实提交劳动仲裁所需材料,方便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若没有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劳动调解。劳动调解流程如下:
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
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
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若没有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仲裁材料。仲裁材料如下:
1、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劳动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