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免诉了还会有案底吗)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的区别
一、区别
(一)、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二)、两者决定的因素不同
(三)、两者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
二、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基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犯罪情节轻微的;
(3)虽然罪行较重,但有显著悔罪、立功表现的;
(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罚的特殊情况的;
(5)不判处刑罚也没有社会危险的。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
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2、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3、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不予起诉和免于起诉的区别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如下:
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2、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3、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免于起诉需要的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不予起诉需要的条件:
1、证据不足不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为。免于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的区别
不予起诉和免于起诉有区别吗,区别是什么
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
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2.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一、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二、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
(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免诉和不起诉一样吗
法律主观:
依法免于起诉和依法不起诉的区别是:
1、不起诉是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免于起诉是在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
2、不起诉由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起诉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判断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诉和免诉的区别
免予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
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综上所述,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不起诉是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免于起诉是在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不起诉由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起诉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判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能不起诉的不起诉
法律主观:
依法免于起诉和依法不起诉的区别是:
1、不起诉是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免于起诉是在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
2、不起诉由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起诉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判断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刑事处罚与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免于刑事处罚具有不予追究的原则,在这一方面它跟不起诉有着相似的地方,但是两者也具有不同的地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免于刑事处罚与不起诉,知道免于刑事处罚与不起诉的区别有哪些。今天我特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
免于刑事处罚与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主要区别有:
1、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作出机关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六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不诉和免诉的区别
概念不同、性质不同。
1、概念不同。不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免诉,经过审核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2、性质不同。免诉,是指对那些已经构成犯罪,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或者不用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诉表明刑事诉讼程序的终止。
不起诉的法律效果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 刑事诉讼法 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 犯罪嫌疑人 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 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 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 、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 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醉驾免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法律分析:1、两者的性质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两者作出判定的机关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判定。
3、两者作出判定的时间不同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案件审理阶段,而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