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获得利益,如果一方使他方的财产遭受损害,而自己为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2、他方受到损失,他方受到损害,包括积极的损失和效益的损失;
3、或者与与受害损失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一方,之所以得利,正是由于塌方受到损害,也就是同一事实引起两方面的结果,一方受益,一方受损;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的一方受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根据。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率上或合同上的根据是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一)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裤悄神要件包括:
1、一方获得利益,如果一方使他方的财产遭受损害,而自己为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2、他方受到损失,他方受到损害,包括积极的损失和效益的损失;
3、或者与与受害损失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一方,之所以得利,正是由于塌方受到损害,也就是同一胡亏事实引起两方面的结果,一方受益,一方受损;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的一方受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运搏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答案】:D
不当得利的含义是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有损失而自己获得的一种利益,不当得利的行为人主观上是无恶意的。不当得利由于没有合法的根据,这种既成的事实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返还该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害;(3)受益和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受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畴,处理方法有:(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可作价偿还。故售货时多收、多找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都属于不当得利。本题选D。
A项:王刚因赌博行为而获得的财物不属于不当得利,其行为人主观上就有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强烈动机,该行为属于非法占有。法律不保护因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的财产损失,被取得财物的一方无法律救济途径。
B项:不当得利必须是被动的,民法的不当得利,不得以非法为前提,如果是窃,则非法了。许霆的取款行为(不包括第一次取款)不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其“得利”的主动性,其行为超出了“不当得利”和“侵占”的考量范围,而有意利用ATM机的错误取款获利的次数迭170次,且涉及金额巨大,使得其行为虽然形式合法,但却具有了高度攻击性,结果使其行为有了纳入刑法调整范围的需要。
C项:无论作何用途,张丽偷拿妈妈的钱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在法律上,盗窃自己家中或者亲属财务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只是法律处理上和一般案件有区别。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需要区分得利人主观心态。善意得利人需要返还现存利益,恶意得利人则需要返还所得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法律主观:
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又分为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在此,只对一般要件加以阐述,其构成要件有四: 1、必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 (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强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客观上仍然可以归结为利益的增加。 2、必须他方受损失。 他方受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必要条件,指因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财产损失。 3、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受益人的受益所造成的结果。 4、必须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法律客观: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一种不正当的利益。如出纳员因疏忽多支付了款项,出借人重复接受借款人的还款,受托人转交财物而误交了对象等。这种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因不当得利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是债权人,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其利益;因不当得利而获得财产的一方是债务人,负有返还其所得利益的义务。不当得利的产生没有合法的依据,所以虽属于既成事实,但也不受法律保护,反而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应符合四个条件: 第一,要有一方获得利益。受益人因不当得利取得的财产,使自己的财产增加而受益。例如,刘某在某邮局开设一整存整取账户,到期后委托其妹妹去邮局提款,由于当日电脑主机发生故障,利息多计。再如,邮局营业员收寄大宗邮件时,由于计算上的错误,少收了穿件人的资费,寄件人这笔应缴而未缴的资费,也属于不当得利。 第二,是他方利益受到了损害。一般说,有两种情况:或因对方受益使自己的财产不应减少而减少,或因对方受益使自己的财产应增加而没有增加。 第三,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害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一方获得利益的原因是另一方蒙受损失的结果;反过来说,一方财产受到损害,是由于对方从中获得了不合法的利益。 第四,一方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就是说,受益人在不当得利之债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权利。 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应符合四个条件:第一,要有一方获得利益。受益人因不当得利取得的财产,使自己的财产增加而受益。例如,刘某在某邮局开设一整存整取账户,到期后委托其妹妹去邮局提款,由于当日电脑主机发生故障,利息多计。再如,邮局营业员收寄大宗邮件时,由于计算上的错误,少收了穿件人的资费,寄件人这笔应缴而未缴的资费,也属于不当得利。第二,是他方利益受到了损害。一般说,有两种情况:或因对方受益使自己的财产不应减少而减少,或因对方受益使自己的财产应增加而没有增加。第三,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害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一方获得利益的原因是另一方蒙受损失的结果;反过来说,一方财产受到损害,是由于对方从中获得了不合法的利益。第四,一方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就是说,受益人在不当得利之债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权利。
不当得利的四个构成要件
法律解析: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 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二)他方受有损失。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 债务 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 债务清偿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是指总财产因某些事实而增加或避免减少;
2、别人利益的损失,即由于某些事实,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减少,与利益所有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别人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取得利益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是因为,损失是果实;
4、一方获得利益和别人利益损失无法律原因,即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但后来失去了法律依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已经丧失法律依据后,有义务将利益返还给受害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