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的办法有:
1.起诉公司的清算组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兆毁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处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公司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起诉公司股东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债权。
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3.起诉抽逃出资的股东
股东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主张其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其抽逃出资本息金额为限。
4.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起诉怠于履行清算的股东
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起诉过错清算人
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7.起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股东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主张否认公司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申请企业破产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族燃备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是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为债权人提供劳务、技能服务等行为折抵货币清偿债务。
当债务人以上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债务。
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
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
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
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
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段羡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无力偿还怎么办?
当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这是企业破产清算的直接原因和表现。从具体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股东的权益引发企业破产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可能是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决策错误,可能是在生产经营当中遇到了不可解决的困难,从而使得企业面临破产困境…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股东的权益可以获得保障…具体来说,此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中的清算程序,来找出到底有没有需要承担责任的责任人,然后依法进行处置。此外,股东还可以依法选择清算还是重整,如果启动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复生机,股东的权益将获得保障。2、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企业之所以破产,往往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的。因此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3、保护企业员工的权益。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企业员工将因此失去收入,甚至失去工作。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严重的损失。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通过企业破产清算,有可能使企业重获生机,员工将因此而重新上岗工作,这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事业发展和个人生活都将获得有效保障,他们的权益将得到有效保证。
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一、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有限责任公司欠债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具体如下:
(1)如果股东有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损害债权埋圆人利益的行为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财产无力偿还的情况股东可以申请破产,通过破产清算来偿还债务,破产后需要做注销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碰液橘的。
二、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以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4、分配完结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管理笑团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本文讨论了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阐述了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追索债权、诉讼等,并介绍了破产公司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发生。
1、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
(1)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a. 追索债权: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追索债权,以确保债权得到偿还。
b. 诉讼: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债务偿还的司法保障。
(2)破产公司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
a. 合理安排资金:破产公司应该合理安排资金,加强财务管理,避免过度投资、财务过度松动等情况发生,以免出现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
b. 加强风险管理:破产公司应该加强风险管理,定期审计,及早发现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发生。
2、结论
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债权人可以采取追索债权和诉讼等措施,以确保债权得到偿还。破产公司也应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以避免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发生。
本文针对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分析了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破产公司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发生。
公司欠债无力偿还怎么办
公司欠债无力偿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有以下方法处理:一般情况下,公司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出重整(合并、分立)、和解,偿还到期债务,若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