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吗(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代还钱吗?
法律主观:
借款人不还 钱,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的,则属于 连带责任保证 ,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 。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不还钱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向担保人要钱
法律主观:
借款人不还钱可以起诉担保人,向担保人要钱。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或者是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认;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责任超过自己承担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由当事人约定。,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还不起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对于生效的法律判决,当事人应当执行,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以此来履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
法律分析:欠款人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的,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银行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怎么办
1、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若是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的后果是什么
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1、贷款罚息,银行借款逾期后,罚息、违约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计算,还款人和担保人还款压力会增加;
2、被银行催收,贷款逾期后,联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还款,那么就会找到担保人来还款,每天都会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
3、影响征信,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征信都会受到影响,后期想要再到银行办贷款会增加难度;
4、被起诉,被银行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房产、车产拍卖。
借款人如果不能偿还债务,能起诉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如果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直接起诉,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的,要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力还款,才能起诉担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要向债权人还钱吗
法律主观: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管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债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贷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贷款人不还钱,保证人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依法承担责任的,可以追偿、起诉。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合同纠纷中未经审判或仲裁,依法强制执行时债务人的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的处理方式如下:1、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一、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怎么办
1、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怎么能自保
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自保方式如下:
1、借款人还不上贷款的话,如果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话,那贷款经办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
2、如果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类型为一般担保,那对于贷款欠款,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以及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了欠款,之后就可以对借款人展开追偿。而如果借款人破产,那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贷款人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
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
连带责任保证—百度百科
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人如果故意不还,那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就可能找上担保人要求还款。对此,担保人只能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代为偿还贷款。
尤其是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债权方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若是一般保证,那担保人在借款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方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在帮借款人偿还了贷款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展开追偿。要是借款人不还款给自己,那担保人还可以去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大家平时不要随意答应帮别人的贷款运行担保,应该充分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以及对方的信誉。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替贷款人还钱吗?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有如下区分: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以该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