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贷1万被起诉了应当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被起诉怎么协商?
贷款纠纷被起诉要怎样办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因为民间借贷而被起诉时应该怎么办呢?因为民间借贷被起诉时,要积极的去应诉,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收集相关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应的抗辩,比如首先要看对方是否在诉讼时效期内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已过,应该在答辩状中提出来,然后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庭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为了避免借贷双方的矛盾升级,还可以与对方进行一个协商,争取达成调解,从而得到一个对双方都比较好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间借贷被起诉无力偿还的人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暂时无能力全部履行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支付履行,即有多大能力履行多少债务。永远无能力履行的(如残疾无劳动能力等情况),债权将无法获得清偿。通常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欠钱后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和车子,还有股票等动产或不动产。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能会被列入全国法院的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后,债务人会被限制高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怎么应对?这些事项注意
民间借贷纠纷,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债权人为了收回欠款,往往会将借款人起诉到法院,通过民间法律途径要求其还款。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了该如何应对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如果借款人被债权人起诉了,千万不要慌张,毕竟这属于民事纠纷,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最多还清欠款就行了。不过在还款之前,要注意两个事项,一个是看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一个是看民间借贷利率。
1、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债务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以过时作为抗辩。但如果债务属实,作为一名诚信人也是要还款的,只不过不用承担民事责任而已。
2、民间借贷利率:
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有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即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认定超过部分的利率无效。
而要是民间借贷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且利率也在法律保护中,则借款人就必须要还款了。虽说民间借贷纠纷的最终目的是清偿债务,但是借款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清偿债务,该如何还款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1、分期还款:
如果借款人只是暂时不能一次性还清债务,可以向债权人或让法院裁决,由债权人给出一个还款期限,让借款人分期还款。
2、资产抵债:
如果借款人永久不能清偿,比如丧失劳动力没有收入来源,但名下有可执行的资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资产来清偿债务,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此外,借款人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
以上即是“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怎么应对”的相关介绍。民间借贷纠纷除了会被起诉外,还可能会有其它后果,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关于民间借贷你必须了解的那些事》。
民间借贷被起诉一般会怎么判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1、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看准时机当面要
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你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还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
3、反向借钱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对方想起还欠你钱,自动还了比较省事,但是如果对方不提还钱但是借钱给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钱给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钱了。
二、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三、民间借贷中录音证据的司法解释和取证技巧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
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
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至于是否要事先约见,则应根据情况而定,径直上门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谈话被中断。
4.谈话方式
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5)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5.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提示: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录音过程中,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提示对方表明身份,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四、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的10个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
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