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有什么呢
商业合同成立时的要约条件是什么
商业合同成立的要约条件是:
1、要约应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当表明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订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种合同。合同只能针对财产关系,那么合同成立时,该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并且希望对方全盘接受,且不做任何的改变。举个例子,A有100件货物出售,每件货物售价为100元。A向B提出一个非常具体、非常清楚,一点都不含糊的条件;且A希望B全盘接受其提出的所有条件。此时如果B直接肯定地回复了A可以成交,B直接付款,A马上送货就可以了。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
要约是非常明确、具体。面对要约的条件,只要肯定地回复:可以成交,合同就能成立,双方就可以进行交易。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比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要求邀请相对来讲就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详谈,才能促使合同成立。举个例子,比如A看到某商品的广告非常吸引人,就有够买该产品的念头;即便A肯定地回复成交,也不能直接买该产品,因为一般的商业广告欠缺一些信息,比如在哪买、需花费多少钱等。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接上例,B直接肯定地回复了A可以成交,这就是承诺。
合同成立的条件
法律主观: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民法典中什么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符合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未约定有效期的合同解除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无非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
无法协议解除的,在具有《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即: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中要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要约的成立须满足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以及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具体条件如下所述: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2、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
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
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