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骨折法医鉴定范文(腰椎骨折法医鉴定标准)
腰椎横突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如果公民受伤导致腰椎横突骨折,建议在受伤后进行伤情鉴定,申请赔偿。腰椎横突骨折伤残鉴定标准需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自身活动的范围来决定,如果功能丧失比较严重,还不到10%左右,可以鉴别为10级伤残,如果骨折后伴有脊髓和神经的损伤的为九级伤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腰椎爆裂骨折司法鉴定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腰椎横突骨拆司法鉴定有可能是轻伤,并不是绝对的。轻伤需要鉴定机构根据骨折的情况适时鉴定。鉴定考虑的因素主要是对生活的影响程度,或者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
法律客观:
当事人的腰椎横突骨拆,司法鉴定机构一般会鉴定为轻伤。如果当事人具有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等情形的,可鉴定为轻伤一级。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5.9.3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腰椎爆裂性骨折伤残坚定
一、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h)八级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i)九级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你说的伤情如果腰椎压缩超过1/2以上,可以评定为八级伤残,否则只能评定为九级伤残。
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腰椎横突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
腰椎横突骨折如果是因为工作导致的工伤,在治疗后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属于10级工伤。如果是人为的造成的损伤,三处以上横突属于轻伤一级。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 脊柱四肢 5.9.3 轻伤一级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腰椎横突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横突骨折的鉴定级别为十级,如果骨折后伴有脊髓和神经的损伤为九级伤残。骨折后内固定为九级。具体以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为准。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9.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2)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3)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
4)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
5)四肢任一大关节行关节假体置换术后;
6)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均达75%;
7)双上肢长度相差6.0cm以上;
8)双下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
9)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50%以上;
10)一踝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11)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
12)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75%;一足5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3)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4)双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15)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25分。
5.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
2)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5)一侧髌骨切除;
6)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上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
10)双下肢长度相差2.0cm以上;
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
12)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14)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
16)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
腰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腰椎骨折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经工伤认定,但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需要赔偿医疗、务工、交通、护理、营养等费用;若构成伤残,需要 根据等级不同计算赔偿金。1-10级赔偿标准不同,级数越大赔付越小。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腰椎横突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腰椎横突骨折的,可以被鉴定为轻伤一级或是轻伤二级,具体的鉴定结果还需要根据实际伤情确定。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3 轻伤一级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5.9.4 轻伤二级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腰椎横突骨折司法鉴定是不是轻伤
国家在 司法鉴定 的相关程序上会有一定的规定,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都能够通过司法鉴定,那么今天我们就了解一下,哪些的内容属于司法鉴定的轻伤范畴,根据相关的说法,腰椎骨折这种行为属于司法鉴定的轻伤范畴,具体来看下文。 一、腰椎横突骨折司法鉴定是不是轻伤 是轻伤,横突骨折的鉴定级别为十级,如果骨折后伴有脊髓和神经的损伤为九级 伤残 。骨折后内固定为九级,还要具体评估其他组织的损伤情况,具体鉴定时间为6个月后,也就是医疗终结期的时间。 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 轻伤鉴定 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 轻微伤 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 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 (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司法鉴定是一种鉴定程序,但是对于鉴定的具体事宜,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这就有必要,我们来多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以至于如果周边的人想做轻伤的司法鉴定的时候就可以给他讲解了。
被打成腰一左侧横骨骨折,法医鉴定属什么伤,当事人受.到什么
被打成腰一左侧横骨骨折,是腰椎横突骨折,属于椎骨骨折,符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脊柱四肢损伤“”5.9.4 轻伤二级“”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之规定,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加害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受害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规定向加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XXXX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脊柱四肢损伤
5.9.4 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50px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375px以上。
腰椎断裂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腰椎断裂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如下: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工伤等级,然后按工伤等级赔偿。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腰椎伤害构成伤残的情形如下:
1、六级伤残标准:腰椎严重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七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3、八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九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5、十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台,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腰椎一椎体1/3以上压缩性骨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