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车祸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胸椎骨折赔偿标准
胸椎骨折赔偿标准是: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
申请工伤赔偿,由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工伤人员办理。申请提交材料:
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1、脊柱骨折后遗百分之三十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为五级;
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为八级;
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为九级;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是当地人均收入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再加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少有五年。如果不幸碰到了伤残,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需要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对于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实际受伤情况及治疗后伤残鉴定等级具体分析的,其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按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可以评上8级伤残。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一共包含十级,每一级所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但是通常来说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胸椎发生骨折以后,伤残评定标准,主要依靠骨折的轻重程度,治疗方法、还有治疗后有没有遗留残疾,来进行判定。具体请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身受到伤害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判断赔偿金额,一般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胸椎骨折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当事人的腰椎骨折的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胸椎骨折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工伤导致骨折的一般能构成十级伤残。但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最终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而定。造成骨折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法律依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工伤骨折赔偿多少钱,应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一般来说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车祸十级伤残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轻度受限;
2.创伤性癫痫,可用药物控制,但脑电图有中度或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力障碍;
7.半长型或部分长型缺乏浅层感觉分离性
8、一肢完全感觉丧失
9.节段性完全感觉丧失;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一只眼睛低视力1级;
2.一个眼睑下垂或变形;
3.中度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留下溢泪的症状;
5.眼内异物滞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和下颌缺损,缺失4颗以上牙齿;
9.口腔损伤,缺牙8颗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变形);
12.单耳中度至重度听力障碍;或双耳中度听力障碍;
13.一个耳廓缺失(或变形)超过10%;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疤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或面部线形疤痕10厘米以上;
16.面积大于等于15平方厘米的面部小疲劳痕迹(或色素明显变化);
17、头皮无毛40平方厘米以上;
18、颅骨缺损超过4平方厘米,遗留轻度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超过6平方厘米,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至[1]。
(3)、脊柱损伤: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范围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微影响呼吸功能;
3.超过三分之一的胸椎或腰椎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
1、疤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微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瘢痕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
(5)、胸部损伤:
1.女性乳房部分缺失(或变形);
肋骨骨折2、4处;或2根以上肋骨缺失;
3.肺破裂修复术;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
1、胃、肠、消化腺破裂修复;
2.胆囊破裂修复术;
3.肠系膜损伤修复术;
4.脾破裂修复术;
5.肾破裂或肾功能轻度障碍的修复;
6.隔膜破裂的修复。
(7)、盆地破坏造成的:
1、骨盆倾斜,下肢之间的长度差大于2厘米;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个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条输卵管缺失或闭塞;
5.子宫破裂修复术;
6.一段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复术;
8.轻度尿道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肢体损伤: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超过1/3的拱形结构受损;
5.双脚和脚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差大于4厘米;
7.下肢长度差大于2厘米;
8.骺板以上四肢长骨线状骨折;
9、一肢功能丧失10%以上。
(9)、皮肤损伤造成的瘫痪痕迹形成体表面积的4%以上。
在车祸中,不是简单的物理碰撞,而是与坚硬的机动车的猛烈碰撞。这个时候,如果稍微严重一点,可能会导致终身残疾。受害者应该在受伤后接受测试,看看是否达到了国家水平。如果是10级,会有10级对应的补偿。
百万购车补贴
交通事故中胸椎12节压缩性骨折,可以评几级伤残?
八级。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简称《分级》)公告,《分级》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分级》。
扩展资料
1.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两个重要改变:
第一个是取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
第二个是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目前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在新标准实施后构不成伤残等级了。
2.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3.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伤病关系处理
当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分析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确定因果关系的不同形式,可依次分别表述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
除损伤"没有作用"以外,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损伤"没有作用"的,不应进行致残程度鉴定。
5.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6.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2]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